政信相对期货、股票是安全度高一些的,但选择政信类产品也要有一定技巧,要看他们投资的项目是不是符合国家政策,其发行的政信类产品有地方政府的财政担保,还得到主体信用评级在AA级以上的大型国企连带责任担保,及足额土地抵押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条件,风控措施格外严格。
政信项目的融资方一般是政府的各类融资平台(地方国资委控股)融资平台负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开发等。
地方政府债务资金来源的渠道有很多,但目前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的主要来源还是银行为主,比例占到56%以上,其次是信托、融资租赁、定融政信、甚至小贷等。像银行贷款,它的资金成本据统计实际是7个点左右,信托、融资租赁、城投债的成本相应更高一些,一般在10%左右,期限一般以一两年期的为主,银行贷款期限长一点的,有五年甚至七年期的。但是在银行里面就能买到的地方政府债券(比如北京债)的融资成本是非常低,一般也就3.5%,但这类债务的占比却非常少,总量估计也就在地方债比例的3.7%左右,而且期限还长,动不动就是五年期的。
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主体是省级地方政府,也就是偿还主体;而城投债的发行主体是城投公司,偿债主体是城投公司,一般区域性城投公司的信用级别是很难跟省级地方政府相一致的,所以融资成本就产生了一定的差异。其实地方债融来的资金是来源于金融机构,用于民生和基础设施建设。根据不同的主体资质和市场监管,资金来源有地方债券、信托、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定融政信和保理,同样的融资主体同样的资信,利息、成本和周期差异较大。类似北金所发行的产品多数基于金融机构交易购买,同样也说明了资产的安全性和银行获得更高收益的根本动力。
但是像在银行里面就能买到的地方政府债券(比如北京债)的融资成本是非常低,一般也就3.5%,但这类债务的占比却非常少,总量估计也就在地方债比例的3.7%左右,而且期限还长,动不动就是五年期的。
怎么说呢,都是地方债,都是地方政府借的钱,早还,晚还,早晚都要还,你也不可能像P2P一样的跑路啊!既然要还,就涉及到每年都需要还利息和本金,以前因为堵住地方债发行的前门,所以没怎么发地方政府债券,结果很多地方实际上因为要发展经济,需要发地方债,没办法,不让我发地方债券,那我就把后门打开,很多城投公司就成为了地方政府融资的主力军。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的主体是省级地方政府,也就是偿还主体;而城投债的发行主体是城投公司,偿债主体是城投公司,一般区域性城投公司的信用级别是很难跟省级地方政府相一致的,所以融资成本就产生了一定的差异。
基于以上融资成本差异的现实,43号文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所谓地方债置换,就是用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债券去置换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
仅仅因为债务置换,债务成本可以由置换前的10%左右下降到3.5%左右,我们就拿一年置换三万亿的债务来说,一年节省的利息就可以接近2000亿,在目前土地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发行债券置换取得的资金成本远低于原来城投公司融资的成本,每年剩下来的大量利息就可以拿去做其它的重点建设,也能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也正是基于债务置换这个出发点,所以我们今年才多次看到财政部在督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同样是地方债,而且发行地方债券融资的钱大概率也是流到区县市级里面拿去用了,但就因为发行主体方和偿还主体方不同,所以融资方信用不同,融资成本也不一样。曾经在改革开放最早期时,因为地方上很穷,信用很有限,根本就不允许发行地方债,后来才有了财政部代发代还的省级地方债券,此后经过试点地区的试验性发放,现在才有了省级地方债券自行组织发行,自发自还,还本付息的机会。
基于以上融资成本差异的现实,43号文规定,纳入预算管理的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可以发行一定规模的地方政府债券置换,所谓地方债置换,就是用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债券去置换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
仅仅因为债务置换,债务成本可以由置换前的10%左右下降到3.5%左右,我们就拿一年置换三万亿的债务来说,一年节省的利息就可以接近2000亿,在目前土地收入减少的情况下,发行债券置换取得的资金成本远低于原来城投公司融资的成本,每年剩下来的大量利息就可以拿去做其它的重点建设,也能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的风险。
也正是基于债务置换这个出发点,所以我们今年才多次看到财政部在督促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
同样是地方债,而且发行地方债券融资的钱大概率也是流到区县市级里面拿去用了,但就因为发行主体方和偿还主体方不同,所以融资方信用不同,融资成本也不一样。曾经在改革开放最早期时,因为地方上很穷,信用很有限,根本就不允许发行地方债,后来才有了财政部代发代还的省级地方债券,此后经过试点地区的试验性发放,现在才有了省级地方债券自行组织发行,自发自还,还本付息的机会。
虽然债务置换帮助地方政府缓解偿债压力,节省利息支出,但是对地方债的第一大债主银行等金融机构来说,不仅收益率降低了,还把收益时间给拉长了,所以最初金融机构都不太愿意积极的推广。
好的是金融市场领域,永远都存在信息不对称,对于不少的高净值客户,通常100-1000万以上的标准投资者,在家庭资产配置中,虽然可能在时间上会牺牲一定的资金流动性(通常2年左右,少则1年),但了解产品结构和风控担保措施后认可能够覆盖还款压力指标,就完全可以投资后者,比如定融政信类地方债,后者有很小概率的违约风险,坏账风险几乎可以忽略,因为我们地方政府不像美国地方政府一样可以允许破产,这种情况在国内没有发生也是不现实的,国有平台存在鉴定的信仰和远超市场化的信用背书。
因为政信债与地方政府的信用紧密相连,而地方政府的信用又和当地的财政收入密切相关,所以均衡配置资产的投资人有必要对我国各个省份地方的财政体系大概情况需要多做了解。
综上可以看到:
地方政府融资平台一般是地方政府控股的,道德风险极低,项目的真实性可以保障。作为地方国资委控股平台,政府融资平台实力较为雄厚,还款能力较强。政府融资平台具备政府信用,而地方政府基本不可能破产,这也是政信信仰的终极支撑。地方政府平台违约对地方政府影响很大,且地方政府对区域性金融风险负有救助责任,有句话说的好,平台如果真的出问题了,一盘点平台资产主要是政府的应收账款,以及其他平台和政府部门(财政局、土储、管委会)之间的其他应收款。政信产品的最终融资人,普遍存在不愿意本地区融资受到过多负面影响的心理,区域性金融风险发生时,地方政府救助的意愿会上升。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隐形负债同样积极应对保护平台是地方政府的平台,中央对管控地方政府隐形负债的决心一直无比坚定。2018年9月25日,国家审计署发布《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本次审计结果显示有6个省/自治区的9个市县(区)形成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共88.63亿元,相关直接/间接负责人相继被问责、处分、撤职等。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是金融工作的永恒主题,明确要求“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从政府平台公司和一般性企业的信用差看,风险从本质上要远远低于很多企业债。投资,始终是在风险和收益间取得平衡,智能存款和银行理财也同样遵循市场化运行,不承诺保底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