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8日电 (记者 赵建华)近年来,中国财政部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加强监管力度,严肃查处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以下简称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18日,财政部通报了八起隐性债务问责典型案例,涉及安徽、河南、贵州、江西、湖南、浙江、甘肃等地。这八起案例包括:
2019年11月到2020年4月,安徽省安庆市化债不实371.76亿元(人民币,下同)、新增隐性债务3.5亿元。
2018年3月,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假借医院采购药品名义新增隐性债务2.5亿元。
2017年10月到2018年2月,贵州省兴义市通过国有企业举债融资新增隐性债务2.99亿元。
2019年,江西省贵溪市通过融资平台公司募集资金用于市政建设支出新增隐性债务1.7亿元。
2017年到2019年,湖南省宁乡市新增隐性债务11.24亿元、化债不实4.17亿元。
2016年,河南省孟州市借政府购买服务名义新增隐性债务4亿元。
2016年,浙江省湖州市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占用国有企业资金方式新增隐性债务15.95亿元。
2017年到2020年,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欠付公益性项目工程款新增隐性债务1.55亿元。
八起案例中的相关负责人,已分别被问责。近年来,中国隐性债务风险稳步缓释,风险总体可控。但局部地区的风险不容忽视,一些地区新增隐性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仍时有发生。
财政部强调,对新增隐性债务和化债不实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持续强化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财政部18日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4月,全国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1088亿元,其中新增债券16909亿元,再融资债券4179亿元。1-4月,地方政府债券平均发行期限14.2年,平均发行利率3.09%;地方政府债券到期偿还本金2918亿元,支付利息2958亿元。截至2022年4月末,全国地方政府债务余额322871亿元,控制在全国人大批准的限额之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