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邝伟楠
6月7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发布会,介绍广西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今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个部门印发了《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广西紧扣文件精神,结合区情实际,第一时间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市场主体渡过难关,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据悉,《若干政策措施》涵盖了财政补助、税费减免、金融信贷、疫情防控等多个方面,具有支持力度更大、发力更加精准、方法更为多元等特点,体现了普惠性和行业性相结合、“造血”和“输血”相结合、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优化企业发展外部环境相结合等优势。
《若干政策措施》实施以来,广西各部门依据职责对应政策制定了实施细则、落实办法,并取得初步成效。1至4月,广西各级税务部门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政策,为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业、住宿和餐饮业、旅游业、文化艺术业等困难行业新增退税减税降费40.41亿元。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两项减征超过11.87亿元,减征失业保险惠及25.46万家企业、448.52万名职工,减征工伤保险惠及24.58万家企业。1983户住宿和餐饮业市场主体获得贷款余额214.48亿元,586户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市场主体获得贷款余额136.5亿元。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民航等“五大行业”发行信用类债券218亿元,“桂惠贷”、融资增信等财政金融支持服务力度明显增大,助企纾困成效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