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金融债券,指的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机构法人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义务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其中的“金融机构”通常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机构。金融债券期限一般为3-5 年,其利率略高于同期定期存款利率水平。由于金融债券的发行者为金融机构,属于主动负债,因此资信等级相对较高,违约风险相对较小,具有较高的安全性。
在我国的债券市场中,金融债券又分为政策性金融债券、商业银行金融债券、证券公司债券、保险公司债券、财务公司债券和金融租赁公司债券等。今天,就让我们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我国的金融债券。
一.政策性金融债券
政策性金融债券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就是我国政策性银行为筹集资金,经监管部门批准,以市场化方式向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债券。其中的政策性银行包括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值得留意的是,国家开发银行为政策性金融债券的主要发行主体,其发行量占整个政策性金融债券发行量的90%以上。政策性金融债券也是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资金来源,大部分的贷款以债券资金的形式发放。通常来讲,政策性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按年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金融债券发行申请,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后方可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或定向发行,发行人可以采取一次足额发行或限额内分期发行的方式。
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有力地支持了国家大中型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支持西部经济大开发战略、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商业银行债券
商业银行金融债券指的是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按约定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通常来讲,商业银行除了发行普通的金融债券以外,还发行次级债券、资本补充债券等。
按照规定,商业银行发行金融债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
2、核心资本充足率即核心资本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率不低于4%;
3、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4、贷款损失准备计提充足;
5、风险监管指标符合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
6、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7、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证券公司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属于金融债券的一种,通常包括证券公司普通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等品种。其中,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债券指的是证券公司以短期融资为目的,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金融债券。
证券公司债券通常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短期融资债券余额不超过净资本的60%,在此范围内,证券公司可以自主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债券的发行规模。而证券公司次级债券由于是清偿顺序在普通债之后的次级债,只能以非公开方式发行。
四.用于特定领域的金融债券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将募集资金用于特定领域的金融债券包括小微企业金融债、三农金融债、双创金融债、绿色金融债等。该类金融债券通常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由商业银行发行,募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发放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涉农贷款、创新创业领域的信贷投放等方面。
其中,绿色金融债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债务人为筹集资金专项支持绿色产业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发行并向债权人承诺于指定日期还本付息的一类特殊的有价证券。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债券”于2007年由欧洲投资银行发行,而我国于2018年首次在深圳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我国的绿色产业发展,助力实现低碳经济和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