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参考报
自2014年超日债违约打破刚性兑付以来,债券市场的违约事件时有发生,但类似于今年上半年这种大规模违约却并不多见。据Wind统计,截至5月25日,今年已有10家主体的20只债券违约,涉及金额超过170亿元。
这一波违约潮并不出人意料。今年以来,在防控金融风险和强监管的政策环境下,去杠杆从金融体系进入实体经济,融资渠道明显收窄。前4个月,新增社会融资规模仅为7.1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2万亿元,表外融资更是出现负增长。由于正规渠道融资规模有限,原有的非标通道也被堵塞,一些投资风格过于激进、杠杆率过高的企业无法通过发债借新还旧,只好违约。这也是本轮违约主要发生于信用债市场和民营企业的原因。
债券违约是成熟市场的正常事件,不必大惊小怪。因为只有通过低烈度的风险缓释,才能避免系统性风险的形成和爆发,并有助于形成有效的利率曲线,完善市场化的估值体系,从长远看有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但就当下而言,我们则需对本轮违约潮的规模、范围以及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保持密切关注。
一方面,需要关注微观个体融资受阻可能产生的风险。由于我国信用债市场深度和广度尚有欠缺,一旦出现信用风险事件,会导致风险偏好的迅速下降和流动性的快速萎缩。
另一方面,需要关注风险在不同主体间的传染。随着债券违约事件的不断增加,近期违约主体已有从低资质向AAA高资质扩散的迹象。而除了信用债之外,金融去杠杆和地方隐性债务整顿,将会导致城投债风险上升,美元升值和美国国债收益率的走高,将会导致一部分企业爆发外债风险,这些都会进一步加剧债券市场的波动。
过去几年,由于债券市场呈现牛市,企业蜂拥发债,今年已经进入偿债高峰期,在当前中性偏紧的金融环境下,预计后续将有新的违约潮出现。监管层已经关注到这一态势,一季度央行的《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提出,要“健全债券违约风险防范和处置机制”,相关市场主体也明显加强了风险排查和投后管理。
当前形势下,需从三个方面加强预期引导,防止违约潮冲击市场和投资者信心。
从违约主体的角度来说,应加强与投资者的充分沟通。中央有关领导此前曾强调,要“使全社会都懂得,做生意是要有本钱的,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要承担风险的,做坏事是要付出代价的”。因此,一旦出现违约,企业应与投资者充分沟通,以负责任的态度管理好企业债务,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偿债义务。当然,从长期来看,应该扩大面向民营企业的金融供给,切实解决其融资困境。
从投资者的角度来说,应避免个体的理性引发集体的非理性。违约潮当前,投资者应提升信用风险识别和组合管理能力,对债券风险的暴露制定应对预案,冷静应对信用风险。如果企业的经营状况只是暂时出现问题、最终偿债可能性较高,可通过自主协商方式,给予债务人一定的宽限期,避免集体非理性和“踩踏效应”,防止风险传染性加剧。
从市场制度的角度来说,应尽快建立并完善市场化的风险分担机制和债券违约处置预案。我国债券违约处理的流程已经初步形成,包括违约后召集债权人会议、违约偿付计算等,但还有进一步细化的空间,如完善受托管理人制度、推进信用风险对冲工具创新、提升评级机构公信力等,进一步稳定投资者信心。
总之,违约是中国债券市场走向正规和成熟的必经阶段,我们正在补上这一课。但为了避免这一课的代价过高、阵痛过痛,还需从违约方、投资者和市场制度等方面加强预期引导,健全市场机制,从而平稳度过这波风高浪急的违约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