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公布,其于2018年3月16日发行的日元信用增强债券将于2019年9月17日开始支付自2019年3月17日至2019年9月16日期间的利息。
据了解,于2018年3月16日发行的日元信用增强债券包括第一期100亿日元、年利率为0.33%、于2021年到期的债券(“有担保债券”),第二期200亿日元、年利率为0.64%、于2021年到期的债券(“中银信用证债券”),第三期200亿日元、年利率为0.64%、于2021年到期的债券(“工行信用证债券”)。
公告称,该次付息每手有担保债券、中银信用证债券、工行信用证债券(单位面值均为1亿日元),派发利息分别为1650万日元(不含税)、6400万日元(不含税)和6400万日元(不含税)。
而次付息对象为截至2019年9月11日在欧洲清算所(Euroclear)和明讯银行(Clearstream)登记在册的日元信用增强债券持有人。购买日元信用增强债券并持有至债券登记日的投资者,利息款通过支付代理人德意志银行香港分行设立的托管账户划付给欧洲清算所(Euroclear)和明讯银行(Clearstream),再由欧洲清算所(Euroclear)和明讯银行(Clearstream)将利息款划付至登记在册的投资者资金帐户。
来源: 智通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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