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会计业务处理指南版
1.流动资产 8
1.1.货币资金 8
1.1.1.收到投资者(或股东)投入的现金股款 8
1.1.2.收到实现的营业收入 8
1.1.3.收到应收款项 8
1.1.4.借款 8
1.1.5.现金短缺或溢余 9
1.1.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 9
1.1.7.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暂付款项 9
1.1.8.收到供应单位因不履行合同而赔偿损失的赔款 9
1.1.9.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 9
1.1.10.将款项存入银行以取得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 10
1.1.11.向银行申请银行存兑汇票,交纳承兑保证金 10
1.1.12.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 10
1.1.13.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款的未用金额转回结算户 10
1.1.14.交纳税金 10
1.1.15.交纳其他应交款项 10
1.1.16.支付购买商品的价款和运杂费 10
1.1.17.支付职工工资 10
1.1.18.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0
1.1.19.拨付备用金 10
1.1.20.支付暂存款和其他应付款项 11
1.1.21.支付各项费用 11
1.1.22.发放现金股利和利润 11
1.1.23.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 11
1.1.24.货币资金科目设置[现金流量辅助项目核算] 11
1.2.短期投资 11
1.2.1.购入证券 11
1.2.2.尚未领取的现金利息 11
1.2.3.收到原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11
1.2.4.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 12
1.2.5.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 12
1.2.6.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2
1.3.存货 12
1.3.1.库存商品核算 12
1.3.2.低值易耗品核算 13
1.3.3.耗材核算 14
1.3.4.商品调拨 15
2.长期投资 15
2.1.认购股票付款时 15
2.2.以其他方式进行股权投资 15
2.3.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15
2.4.权益法 16
2.4.1.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 16
2.4.2.损益调整 16
2.4.3.股权投资准备 16
2.4.4.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 17
2.4.5.处置股权投资时: 17
2.4.6.改变投资目的,而将短期股权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时 17
2.5.长期债权投资 18
2.5.1.企业认购债券付款时 18
2.5.2.应计利息 18
2.5.3.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 19
2.6.长期投资减值 19
2.6.1.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19
3.固定资产 19
3.1 固定资产增减 19
3.1.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19
3.1.2.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 20
3.1.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20
3.1.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0
3.1.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20
3.1.6.盘盈的固定资产 20
3.1.7.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20
3.1.8.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21
3.1.9.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 21
3.1.10.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 21
3.1.11.盘亏的固定资产 22
3.1.12.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 22
3.2.固定资产折旧 22
3.3.固定资产减值 22
3.3.1.固定资产发生减值 22
3.3.2.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 22
3.4.固定资产清理 22
3.4.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22
3.4.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 23
3.4.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 23
3.4.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 23
3.4.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 23
3.4.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23
3.4.7.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24
4.在建工程 24
4.1.发包工程 24
4.2.工程完工 24
4.2.1.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24
4.2.2.自有产权装修 25
5.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 25
5.1 无形资产 25
5.1.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25
5.1.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25
5.1.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25
5.1.4.土地使用权 25
5.1.5.出租无形资产,按取得的租金收入 25
5.1.6.无形资产摊销 26
5.1.8.购入软件 26
5.1.9.软件价值摊销 26
5.2.长期待摊费用 26
5.2.1.开办费 26
5.2.2.工程改造 26
6.待处理财产损溢 26
6.1.待处理财产损溢 26
6.1.1.盘盈的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 26
6.1.2.流动资产的盘盈转销 27
6.1.3.固定资产的盘盈转销 27
6.2.待处理财产损失 27
6.2.1.盘亏、毁损的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报损的存货等 27
6.2.2.流动资产盘亏、毁损转销 27
6.2.3.固定资产盘亏转销 27
6.2.4.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 27
7.应收应付票据 28
7.1.应收票据 28
7.1.1.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应收票据 28
7.1.2.以应收票据抵偿应收账款 28
7.1.3.带息应收票据计提利息 28
7.1.4.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不带息票据) 28
7.1.5.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带息票据) 28
7.1.6.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本息 29
7.2.应付票据 29
7.2.1 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 29
7.2.2.承兑保证金 29
7.2.3.承兑汇票的手续费 29
7.2.4.到货验收 30
7.2.5.采购保证金 30
7.2.6.票据贴现自用 30
7.2.7.应付票据备查登记 30
8.应收应付账款 30
8.1.应收账款 30
8.2.应付帐款 31
8.3.坏账准备 31
8.3.1.提取坏账准备 31
8.3.2.应提取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差额 31
8.3.3.坏账损失 31
8.3.4.坏账收回 31
9.预付预收账款 31
9.1.预付帐款 31
9.1.1.因购置资产而预付的款项 31
9.1.2.收到所购资产时,根据合同发票账单等列明的金额 31
9.1.3.支付余款 32
9.1.4.如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 32
9.1.5.购买商品的预付款直接在应付帐款核算,不通过预付帐款核算 32
9.2.预收帐款 32
9.2.1.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团购预收款或购物卡等) 32
9.2.2.销售实现 32
9.2.3.购货单位补付货款 32
9.2.4.退回多付货款 32
10.应收应付股利 32
10.1.购入股票 32
10.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33
10.3.企业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33
10.4.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 33
10.5.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 33
11.其他应收应付账款 33
11.1.其他应收款项 33
11.1.1.备用金 33
11.1.2.个人往来款 33
11.1.3.外部单位往来款 34
11.1.4.存出保证金,用于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押金 34
11.1.5.专柜代扣代缴,用于核算百货联营专柜的代扣代缴款项 34
11.2.其他应付款 34
11.2.1.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34
11.2.2.支付各种应付、暂收款项 34
11.2.3.其他应付款各明细科目的使用 34
12.应交税金 35
12.1 应交增值税 35
12.1.1 计提销项税 35
12.1.2 进项税额 35
12.1.3 进项税额转出 35
12.1.4.视同销售 35
12.1.5.非正常损失 36
12.1.6.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 36
12.1.7.未交增值税 36
12.2.应交消费税 36
12.2.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应交的消费税 36
12.2.2.其他应交的消费税 36
12.2.3.交纳消费税 37
12.3.应交营业税 37
12.3.1.按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 37
12.3.2.销售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 37
12.3.4.交纳营业税 37
12.4.应交所得税 37
12.4.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37
12.4.2.交纳所得税 37
12.5.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37
12.5.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 37
12.5.2.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38
12.6.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38
12.6.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38
12.6.2.交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38
12.7.应交个人所得税 38
12.7.1.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 38
12.7.2.交纳个人所得税 38
12.8.增值税检查调整 38
13.其他应交款 39
13.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 39
13.2.实际交纳各种款项 39
13.3.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39
14.流动负债 40
14.1 短期借款 40
14.1.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 40
14.1.2.发生短期借款利息 40
14.1.3.归还短期借款 40
14.2.应付工资 40
14.2.1.向银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 40
14.2.2.发放工资 40
14.2.3.从应付工资中扣还各种款项 40
14.2.4.未领取的工资 40
14.2.5.月份终了,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 40
14.2.6.绩效奖金 41
14.3 应付福利费 41
14.3.1.提取福利费 41
14.3.2.支付福利费 41
14.3.3.福利费使用 41
14.4.待转资产价值 42
14.4.1.接受捐赠 42
14.4.2.待转资产价值结转 42
15.长期负债 42
15.1.长期借款 42
15.1.1 借入长期借款 42
15.1.2.归还长期借款 43
15.2.长期应付款 43
15.2.1.融资租赁 43
15.2.2.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 43
16.所有者权益 43
16.1.实收资本或股本 43
16.1.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 43
16.1.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 43
16.1.3.按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 43
16.2.资本公积 44
16.1.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 44
16.3.盈余公积 44
16.3.1.提取盈余公积 44
17.收入和成本 44
17.1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 44
17.1.1.主营业务收入 44
17.1.2.主营业务成本 45
17.1.3.销售折扣及折让 45
17.1.4.计提销项税额 45
17.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45
17.3.其他业务收支 45
17.3.1.其他业务收入 45
17.3.2.其他业务支出 46
17.4.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 46
17.4.1.商品调出 46
18.费用 47
18.1.营业费用 47
18.2.管理费用 47
18.3.财务费用 48
18.3.1.发生财务费用 48
18.3.2.发生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 48
19.营业外收支 48
19.1.营业外收入 48
19.2.营业外支出 48
19.2.1.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损失 48
19.2.2.固定资产盘亏 49
19.2.3.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的债权 49
19.2.4.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 49
19.2.5.发生的非常损失 49
19.2.6.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 49
20.预提待摊费用 49
20.1.预提费用 49
20.1.1.预提费用 49
20.1.2.支付预提费用 50
20.2.待摊费用 50
20.2.1.发生待摊的费用 50
20.2.2.摊销待摊的费用 50
21.利润和利润分配 50
21.1.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 50
21.2.利润分配 51
21.2.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51
21.2.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 51
21.2.3.应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52
21.2.4.调整利润分配 52
21.2.5.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资本 52
21.3.结转全年利润 52
21.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53
附录:提成联营和提成专柜的核算方式 54
标准会计业务处理
1.流动资产1.1.货币资金1.1.1.收到投资者(或股东)投入的现金股款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资本公积
1.1.2.收到实现的营业收入借:现金
银行存款
应收帐款(团购协议客户)
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货币资金—银行卡消费款
预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先以含税销售入账,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月末汇总计提,冲减收入。
1.1.3.收到应收款项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
1.1.4.借款
因支付内部职工出差等原因所需的现金,按支出凭证所记载的金额。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款
贷:现金
收到出差人员交回的差旅费剩余款并结算时借:现金(按实际收回的现金)
管理费用(按应报销的金额)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款(按实际借出的现金)
1.1.5.现金短缺或溢余
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属于现金短缺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现金
属于现金溢余:借: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如为现金短缺,属于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款(××个人)
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属于应由保险公司赔偿的部分:
借:其他应收款—外部单位往来款(应收保险赔款)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现金
属于无法查明的其他原因:
借:管理费用—营业短款(现金短缺)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如为现金溢余,属于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付款— (××个人或单位)
现金
属于无法查明原因的现金溢余: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营业外收入—现金溢余
1.1.6.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1.1.7.收回备用金和其他应收暂付款项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收款
1.1.8.收到供应单位因不履行合同而赔偿损失的赔款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违约金收入
1.1.9.将款项汇往采购地开立采购专户借: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贷:银行存款
1.1.10.将款项存入银行以取得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和信用卡借:其他货币资金—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信用卡
贷:银行存款
1.1.11.向银行申请银行存兑汇票,交纳承兑保证金借: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贷:银行存款
1.1.12.向证券公司划出资金时借: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贷:银行存款
购买股票、债券等时借:短期投资
贷: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1.1.13.将外埠存款、银行汇票、银行本票存款的未用金额转回结算户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货币资金—外埠存款
—银行汇票
—银行本票
1.1.14.交纳税金借:应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1.1.15.交纳其他应交款项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1.1.16.支付购买商品的价款和运杂费借:应付帐款
贷:现金
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1.1.17.支付职工工资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
1.1.18.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1.1.19.拨付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贷:现金
银行存款定期补足备用金
借:管理费用等贷:现金
银行存款
1.1.20.支付暂存款和其他应付款项借:其他应付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1.1.21.支付各项费用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贷:现金
银行存款
1.1.22.发放现金股利和利润借:应付股利
贷:现金
1.1.23.按法定程序报经批准减少注册资本的,在实际发还股款或收购股票时
借:实收资本(或股本)等
贷:现金银行存款
1.1.24.货币资金科目设置[现金流量辅助项目核算]
1.2.短期投资1.2.1.购入证券
购入的各种股票、债券、基金等作为短期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贷: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
1.2.2.尚未领取的现金利息
购买的股票、债券、基金,如果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贷:银行存
1.2.3.收到原已记入应收项目的现金股利或利息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1.2.4.收到被投资单位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息等收益借:银行存款等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
1.2.5.出售股票、债券、基金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成本和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的差额)
贷:短期投资—××股票、债券、基金(出售或收回的成本)
应收股利(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收利息(未领取的利息)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成本和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利息的差额)
1.2.6.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期末,应将股票、债券、基金等短期投资的市价与其成本进行比较,如市价低于成本的,按其差额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贷: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短期投资的市价以后又恢复,应在已计提的跌价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贷:投资收益—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
1.3.存货1.3.1.库存商品核算
1.3.1.1 验收、退货
会计核算以业务系统的供应商进退货清单为核算单据,原始收货退货单据按月按编号排序单独装订备查。次月 1 日打印上月的供应商进退货清单,依据进退货清单,填制凭证:
借:库存商品(净税)
其他应付款-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含税)-某供应商
(退货则作相反分录)
*可按供应商月度汇总进货、退货金额入账
1.3.1.2 结算付款
1.3.1.2.1 正常无差异的结算借:应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1.3.1.2.2 正常有对账差异的结算借:应付账款(原已入帐金额)
应付账款(差额)贷:银行存款
借:其他应付款—待抵扣进项税额(实际付款税额)
其他应付款—待抵扣进项税额(原已入帐金额)(红字)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差额)
*帐扣费用入相应收取费用的科目
1.3.1.3 进项税额的核算
增值税发票予以抵扣时,依据专用发票认证情况结果表:借: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待抵扣进项税额
待抵扣进项税科目必须每月进行清理,专用发票认证情况结果表与账务一一核对,检查是否有税票遗失。核对方式为: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账、每月入库凭证附件、专用发票认证情况结果表。
1.3.1.4 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
贷:存货跌价准备
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应按恢复增加的数额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存货跌价准
当已计提跌价准备的存货的价值以后又得以恢复,其冲减的准备金额,应以本科目的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1.3.2.低值易耗品核算
1.3.2.1 购入低值易耗品借:低值易耗品
贷:银行存款
1.3.2.2 低值易耗品摊销
分批领用并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的在一年内摊销;其它的领用时一次摊销。领用时
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低值易耗品摊销时
借: 管理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贷: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
*原用于超过一年以上的低值易耗品的长期待摊费用科目下级明细科目“长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摊销”撤销
1.3.3.耗材核算
耗材在业务系统中为 60 部门库存,但现部门划分中,60 部门电脑部,财务核算中应将耗材入帐部门列入无分类部门,在领用时转至各相应部门。
供应商送货入库
借:库存商品(无分类部门)
借:其他应付款—待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月末:汇总营运部门领用单,收银部提报购物贷使用情况表营运部门领用
借:库存商品 (各部门)
贷:库存商品(无分类部门)后勤部门领用
借:管理费用(各部门)
贷:库存商品(各部门)收银部领用
借:包装物 (收银部领用包装袋)
借:营业费用—收银耗材(收银部领用收银耗材)贷: 库存商品(无分类部门)
月未跟据收银部盘点的(包装物余额)确定本月使用量,根据使用量做包装费借:营业费用—包装费(收银部)
贷:包装物联营部门领用
借:现金银行存款、应付帐款
贷:库存商品(无分类部门) (按进价)
管理费用 (售价与进价差额冲减费用)
1.3.4.商品调拨
1.3.4.1 店内调拨的帐务处理不涉及专柜的
借:库存商品—调入部门 (未税进价金额)贷:库存商品—调出部门 (未税进价金额)
从专柜调拨
借:库存商品—部门 (在规定范围内的协议金额)其他应付款-待抵扣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联营供应商
1.3.4.2.纳入统一核算,分店不独立核算的分店之间调拨
借:库存商品—[分支机构][项目部门] (未税进价金额)贷:库存商品—[分支机构][项目部门] (未税进价金额)
1.3.4.3.独立核算的分店之间调拨参照本文件第 17.4.条执行。
2.长期投资2.1.认购股票付款时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贷:银行存款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发放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扣除已
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应收股利(应领取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2.2.以其他方式进行股权投资借: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实际支付的价款)贷:银行存款
2.3.采用成本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收股利贷:投资收益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2.4.权益法2.4.1.投资成本和股权投资差额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高于应享有取得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
—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按期摊销时
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低于应享有取得日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差额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
—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
按期摊销时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贷:投资收益
2.4.2.损益调整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企业,期末按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计算的应分享的金额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
—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贷:投资收益
期末,被投资单位发生净亏损,企业按应分担的份额:借:投资收益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
—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2.4.3.股权投资准备
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的所有者权益,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
—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被投资单位因接受捐赠等增加的资本公积,企业按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的份额: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股权投资准备)
—其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准备)贷: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
2.4.4.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损益调整)
—其他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企业因追加投资或减少投资而改变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企业应按应享有的份额:
借: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投资成本)(应冲减投资成本的金额)
—其他股权投资(投资成本)投资收益(应确认的收益)
2.4.5.处置股权投资时:
借:银行存款(实际取得的价款)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账面余额和应收现金股利的差额)
贷: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账面余额和应收现金股利的差额)
应收股利(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
2.4.6.改变投资目的,而将短期股权投资划转为长期股权投资时
借:长期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其他股权投资(按投资成本与市价孰低确定的成本)
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已计提的跌价准备)
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大于长期投资成本的差额)贷:短期投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短期投资账面余额小于长期投资成本的差额)
2.5.长期债权投资2.5.1.企业认购债券付款时
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债券投资(溢折价)
财务费用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贷:银行存款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
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或尚未到期的债券利息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债券投资(溢折价)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财务费用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债券费用)应收利息
贷:银行存款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
2.5.2.应计利息
认购溢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应收利息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投资收益
认购折价发行的债券,每期结账时,按应计利息借: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应收利息
贷:投资收益
2.5.3.出售或到期收回债券本息借:银行存款等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溢折价)投资收益
贷:长期债权投资—债券投资(面值)
—债券投资(应计利息)
—债券投资(溢折价)
应收利息投资收益
2.6.长期投资减值2.6.1.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借: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贷: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如果已确认损失的长期投资的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已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内转回借: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贷:投资收益—计提的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固定资产3.1 固定资产增减3.1.1.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如为预付首期款购入固定资产借:预付帐款 (预付款)
贷:银行存款
资产到货验收,根据资产验收单、合同入帐借: 固定资产
贷:预付帐款 (预付款)
其他应付款—工程设备余款 (未付余款)
支付余款,根据付款申请单、发票及其他附件借:其他应付款—供应商
袋:银行存款
3.1.2.自行建造完成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1.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3.1.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按期分摊未确认融资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如果租赁资产占企业资产总额比例等于或小于 30%的,在租赁开始日,企业也可按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3.1.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
参照 14.4.待转资产价值的帐务处理。
3.1.6.盘盈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3.1.7.无偿调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调入固定资产的原账面价值加上发生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入固定资产
银行存款(支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发生的安装费用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应付工资工程达到可使用状态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3.1.8.投资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长期股权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
的相关税费)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税费)应交税金(应交的相关税金)
3.1.9.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净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捐赠转出的固定资产应交的相关税费)贷:银行存款等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余额)贷:固定资产清理
3.1.10.无偿调出的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清理(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借: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清理费用)贷: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调出固定资产发生的净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
3.1.11.盘亏的固定资产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账面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3.1.12.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减少的固定资产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3.2.固定资产折旧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贷:累计折旧
3.3.固定资产减值3.3.1.固定资产发生减值
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3.2.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借: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4.固定资产清理3.4.1.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借:固定资产清理(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累计折旧(已提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账面原价)
3.4.2.清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应交的税金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3.4.3.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借:银行存款
原材料
贷:固定资产清理
3.4.4.应由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偿的损失借: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3.4.5.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收益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长期待摊费用属于经营期间的: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3.4.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属于筹建期间的: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
3.4.7.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核算方法由原采用预提或待摊方式改为一次性计入发生当期费用的,其原为固定资产大修理发生的预提或待摊费用余额,应继续采用原有的会计政策,直至冲减或摊销完毕为止;自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固定资产》后新发生的固定资产后续支出,再按上述原则处理。原采用待摊方式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借:营业费用—维修费
贷:长期待摊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新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借:营业费用—维修费贷:银行存款
4.在建工程4.1.发包工程企业发包的基建工程,按合同规定向承包企业预付工程款、备料款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
以拨付给承包企业的材料抵作预付备料款的,按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
贷:工程物资
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交付承包企业进行安装借:在建工程—在安装设备
贷:工程物资
与承包企业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补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工程)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4.2.工程完工4.2.1.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新租入店辅的第一次装修和改造支出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待完工后转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借: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贷:在建工程
4.2.2.自有产权装修
自有产权的新店铺第一次装修和改造支出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待完工后转入固定资产
—房屋建筑物,增加其账面价值。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5.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5.1 无形资产5.1.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5.1.2.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或股本)
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按该项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
5.1.3.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等费用)贷:银行存款等
5.1.4.土地使用权
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借:无形资产(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
待该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借:在建工程等
贷:无形资产
5.1.5.出租无形资产,按取得的租金收入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贷:无形资产
5.1.6.无形资产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贷:无形资产
5.1.8.购入软件
借: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原值贷:银行存款等
5.1.9.软件价值摊销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贷: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摊销
5.2.长期待摊费用5.2.1.开办费
借: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原值贷: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摊销开办费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开办费—摊销
5.2.2.工程改造
新租入店辅的第一次装修和改造支出先在“在建工程”中归集,待完工后转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其他工程改造支出
借:长期待摊费用—工程改造—原值贷: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
摊销时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贷:长期待摊费用—工程改造—摊销
6.待处理财产损溢6.1.待处理财产损溢6.1.1.盘盈的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等借:现金
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累计折旧
6.1.2.流动资产的盘盈转销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贷:管理费用
6.1.3.固定资产的盘盈转销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6.2.待处理财产损失6.2.1.盘亏、毁损的各种流动资产、固定资产、以及报损的存货等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贷:固定资产
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2.2.流动资产盘亏、毁损转销
应先扣除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借:管理费用—流动资产盘盈盘亏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6.2.3.固定资产盘亏转销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6.2.4.属于无法收回的其他损失,报经批准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7.1.1.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应收票据借:应收票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1.2.以应收票据抵偿应收账款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7.1.3.带息应收票据计提利息借:应收票据
贷:财务费用
7.1.4.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不带息票据)借:银行存款(扣除贴现息后的净额)
财务费用(贴现息)
贷:应收票据(票面余额)
7.1.5.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带息票据)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票据账面余额的差额)贷: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票据账面余额的差额)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应收票据、支款通知和拒绝付款理由书或付款人未付票款通知书时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账户不足支付,如申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
借:应收账款
贷:短期借款
7.1.6.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贷:应收票据(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未计提利息部分)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所包含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再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7.2.应付票据7.2.1 企业开出、承兑商业汇票或以承兑商业汇票抵付货款、应付账款时借:应付账款
贷:应付票据
借记“应付帐款”科目的客商辅助项目为接受承兑汇票的供应商。
由总部统一开出用于支付联采商品或设备款的承兑汇票,先由总部在总部帐套中借记该供应商的应付款。再根据承兑汇票实际分配给门店的金额分别挂相应门店的内部单位往来。
同时将分配清单传各店财务部,以便跟踪承兑汇票付款的商品到货并及时入帐。
7.2.2.承兑保证金
向银行支付承兑保证金时,
借:100907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贷:银行存款
返还承兑保证金时,借:银行存款
贷:100907 其他货币资金—承兑保证金
7.2.3.承兑汇票的手续费支付银行承兑汇票的手续费,
借:财务费用贷:银行存款
收到银行支付到期票据的付款通知,借:应付票据
贷:银行存款
7.2.4.到货验收
以承兑汇票付款的商品或设备到货验收时,借:库存商品等科目
贷:应付帐款等科目
7.2.5.采购保证金
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商品及设备支付采购保证金的,借: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贷:应付票据
如将保证金抵付货款,则借:应付账款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存出保证金
然后按承兑汇票采购商品的帐务处理方法处理;如保证金退回,则冲减存出保证金,借记“银行存款”科目。
7.2.6.票据贴现自用
票据贴现自用的帐务处理,承兑汇票贴现时,应根据银行盖章退回的贴现凭证四联收账通知,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差额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科目,按票据的票面余额,贷记对应科目(本单位开出票据的为开出承兑汇票时的应付票据对方科目,其他内部单位开出的票据为“内部单位往来”科目)。
7.2.7.应付票据备查登记
有应付票据业务发生的单位应当设置“应付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应付票据的种类、号数、签发日期、到期日、票面金额、票面利率。合同交易号、收款人姓名或单位名称,以及付款日期和金额等资料。应付票据到期结清时,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涉及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的往来单位,应当设置“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情况表”,详细登记每笔银行承兑汇票付款的分配金额、到货验收及往来款项的核销情况。
8.应收应付账款8.1.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收回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应付帐款帐务处理见本文件第 1.3.1 条。
8.3.坏账准备8.3.1.提取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贷:坏账准备
8.3.2.应提取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差额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计提的坏账准备
8.3.3.坏账损失
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8.3.4.坏账收回
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果以后又收回,按实际收回的金额借: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9.预付预收账款9.1.预付帐款9.1.1.因购置资产而预付的款项借:预付账款 (预付款)
贷:银行存款
9.1.2.收到所购资产时,根据合同发票账单等列明的金额借:低值易耗品
固定资产等
贷:预付账款 (预付款)其他应付款(未付余款)
9.1.3.支付余款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9.1.4.如预计不能收到所购货物的预付账款转入其他应收款借: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转入
贷:预付账款
9.1.5.购买商品的预付款直接在应付帐款核算,不通过预付帐款核算
9.2.预收帐款9.2.1.向购货单位预收货款(团购预收款或购物卡等)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9.2.2.销售实现
借: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2.3.购货单位补付货款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9.2.4.退回多付货款借:预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
10.应收应付股利10.1.购入股票企业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借:短期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
的现金股利)
长期股权投资(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收股利(应收取的股利)
贷:银行存款(实际支付的价款)
10.2.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10.3.企业收到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利
10.4.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利润分配
贷:应付股利
10.5.实际支付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应付股利
贷:现金等
11.其他应收应付账款11.1.其他应收款项11.1.1.备用金
借: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贷:现金
核减、撤销备用金借: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备用金
11.1.2.个人往来款
个人借款、应收个人的各项款项借: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报销、归还借款
借:管理费用等
现金 (如应退余款)
贷: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款
11.1.3.外部单位往来款
借:其他应收款—外部单位往来款贷:现金、银行存款
11.1.4.存出保证金,用于支付给其他单位的押金借:其他应收款—外部单位往来款
贷:现金、银行存款
11.1.5.专柜代扣代缴,用于核算百货联营专柜的代扣代缴款项借:其他应收款—专柜代扣代缴
贷:现金、银行存款
11.2.其他应付款11.2.1.发生的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银行存款
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
11.2.2.支付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等
11.2.3.其他应付款各明细科目的使用
218101 个人往来款—用于核算应付暂收个人的款项
218103 外部单位往来款—用于核算应付、暂收外部单位的其他款项
218104 存入保证金—用于核算各项收取的保证金性质的款项
21810401 员工押金—用于核算员工缴纳的押金,仅限于公司员工,促销员押金不在此科目核算。
21810402 促销管理押金—用于核算促销员缴纳的押金和供应商缴纳的促销押金,按单位核算(无论是促销员个人缴纳还是公司代缴的促销员押金均按其所在单位核算)。
21810403 供应商押金—用于供应商(含百货专柜)缴纳的押金。
21810404 工程设备余款—用于核算未付的工程设备余款。
218105 应付社会保险费—按规定计提应交的社会保险费(其中基本医疗保险在应付福利费科目计提)
11.2.3.1 其中计提应付社会保险费的帐务处理如下:
借:管理费用—55020501 养老保险费
55020505 失业保险费
55020506 生育保险
应付福利费—福利费开支(综合医疗保险、住院保险、工伤保险)贷:其他应付款—218105 应付社会保险费
21810501 养老保险
21810502 综合医疗保险
21810503 住院保险
21810504 工伤保险
21810505 失业保险
21810506 生育保险
12.应交税金12.1 应交增值税12.1.1 计提销项税
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1.2 进项税额
借:库存商品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贷:应付帐款
抵扣联验证后
借: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12.1.3 进项税额转出借:商品损耗
贷:库存商品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1.4.视同销售
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作为投资、集体福利消费、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应交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长期股权投资应付福利费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1.5.非正常损失
购进的物资、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购进物资改变用途等原因,其进项税额应相应转入有关科目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在建工程
应付福利费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2.1.6.本月上交本月的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12.1.7.未交增值税
月度终了,将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本月上交上期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12.2.应交消费税12.2.1.销售需要交纳消费税的应交的消费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2.2.2.其他应交的消费税
以生产的商品作为股权投资、用于在建工程、非生产机构等,按规定应交纳的消费税
借: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
营业外支出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12.2.3.交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贷:银行存款
12.3.应交营业税12.3.1.按营业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纳的营业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3.2.销售不动产应交纳的营业税借:固定资产清理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房屋不
动产所交纳的营业税)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12.3.4.交纳营业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贷:银行存款
12.4.应交所得税
12.4.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计算出当期应交的所得税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12.4.2.交纳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12.5.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12.5.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2.5.2.交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贷:银行存款
12.6.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12.6.1.按规定计算应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12.6.2.交纳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应交税金—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贷:银行存款
12.7.应交个人所得税12.7.1.按规定计算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应付工资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2.7.2.交纳个人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贷:银行存款
12.8.增值税检查调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1998]444 号)规定,增值税检查调账方法如下:
增值税检查后的账务调整,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1.若余额在借方,全部视同留抵进项税额,按借方余额数,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贷记本科目。
2.若余额在贷方,且“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无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3.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且等于或大于这个贷方余额,按贷方余额数,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
4.若本账户余额在贷方,“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但小于这个贷方余额,应将这两个账户的余额冲出,其差额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上述账务调整应按纳税期逐期进行。
如税务稽查通知书有明确调帐分录的,按税务稽查书调整帐务。
13.其他应交款13.1.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交纳的各种款项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交款
13.2.实际交纳各种款项借:其他应交款
贷:银行存款
13.3.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企业缴纳残疾人保障金有关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应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置“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外商投资企业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下设置“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明细科目),核算企业按规定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企业按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借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或“其他应付款—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实际上交时,借记“其他应交款—应交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或“其他应付款
—应付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超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或者为安排残疾人就业做出显著成绩,按规定收到的奖励,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管理费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科目。
3.企业逾期未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按规定缴纳的滞纳金,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14.1.1.借入各种短期借款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
14.1.2.发生短期借款利息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
14.1.3.归还短期借款借:短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14.2.应付工资14.2.1.向银行提取现金准备发放工资借:现金
贷:银行存款
14.2.2.发放工资
借:应付工资
贷:现金银行存款
14.2.3.从应付工资中扣还各种款项借:应付工资
贷:其他应交款
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4.2.4.未领取的工资
职工在规定期限内未领取的工资,由发放单位及时交回财务会计部门借: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
14.2.5.月份终了,将本月应发的工资进行分配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贷:应付工资
注意:工资费用应全部通过应付工资科目计提和发放,包括中途离职人员的工资;计提不足的工资应在当期补提应付工资,不得直接列支费用科目。
14.2.6.绩效奖金
本公司原薪资政策为年底双薪,2004 年起改为半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方式。按规定,奖金应作为工资总额构成。
14.3 应付福利费14.3.1.提取福利费
借: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等贷:应付福利费
14.3.2.支付福利费
支付的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和其他福利费以及应付的医务、福利人员工资等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
银行存款应付工资
14.3.3.福利费使用福利费的主要用途为:
• 员工活动开支,如生日活动、节日聚会等。
• 职工医疗卫生费用、职工困难补助。
• 基本医疗保险。
按财政部 2003 年 2 月 9 日颁发的财企 【 2003 】 61 文《关于企业为职工购买保险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各类型企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统筹,为职工缴纳的除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成本(费用),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因此,在计提社会保险费时,对于基本医疗保险从应付福利费中列支。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外的社会保险费,作为劳动保险费列入管理费用。
• 过节费。
• 其他员工福利,如员工餐费等。
注意:福利费应全部通过应付福利费科目计提和发放;计提不足的福利费应在当期补提应付
福利费,不得直接列支费用科目。
14.4.待转资产价值14.4.1.接受捐赠
企业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应通过“待转资产价值”科目核算。企业应在“待转资产价值”科目下设置“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和“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两个明细科目。
企业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实际取得的金额,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企业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捐赠,应按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确定入账价值,借记“库存商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一般纳税人如涉及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贷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企业因接受捐赠资产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等科目。
借:现金、银行存款固定资产
贷:待转资产价值
14.4.2.待转资产价值结转
企业在计算当期应交所得税和所得税费用时,应按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全部计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的,企业应按已记入“待转资产价值”科目的账面余额,借记“待转资产价值—接受捐赠货币性资产价值
(或接受捐赠非货币性资产价值)”科目,按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或接受捐赠资产按税法规定确定的入账价值在抵减当期亏损后(包括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尚在税法规定允许抵扣期间内的亏损,下同)的余额与现行所得税税率计算的应交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科目。
借:待转资产价值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或接受捐赠非现金资产准备
15.长期负债15.1.长期借款15.1.1 借入长期借款借:银行存款
在建工程固定资产
贷:长期借款
15.1.2.归还长期借款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15.2.长期应付款15.2.1.融资租赁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原账面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
借:在建工程或固定资产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
款额)
在租赁开始日,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入账的企业,应按最低租赁付款额借:固定资产等
贷:长期应付款
15.2.2.按期支付融资租赁费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贷:银行存款
16.所有者权益16.1.实收资本或股本16.1.1.投资者以现金投入的资本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16.1.2.投资者以非现金资产投入的资本借:有关资产科目
贷: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16.1.3.按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借:实收资本(或股本)
贷:现金
银行存款
16.2.资本公积16.1.1.收到投资者投入的资金
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固定资产(确定的价值)
贷:实收资本(在注册资本中所占份额)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16.3.盈余公积16.3.1.提取盈余公积
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17.收入和成本17.1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17.1.1.主营业务收入
借:现金—金库现金—人民币现金—金库现金—外币/港币预收帐款—代金券或储值卡
其他货币资金—在途货币资金—银行卡消费其他应收款—个人往来款
应收帐款
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营业长短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分税率核算)
应付帐款—联营、专柜
*联营和百货代收银专柜的营业款先记入应付账款,月末结转收入成本
17.1.2.主营业务成本月末结转成本 17.1.2.1.自营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
17.1.2.2.联营销售成本
联营销售成本核算见附录《提成联营和提成专柜的核算方式》
17.1.3.销售折扣及折让
借: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折扣及折让贷:有关科目
17.1.4.计提销项税额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2.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
17.3.其他业务收支17.3.1.其他业务收入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应付帐款—(固定租金专柜的代收银款)贷:其他业务收入—租金收入
—专柜管理收入
—促销管理收入
—灯箱广告收入
—促销广告收入
—百货其他收入
—委托管理收入
*代收银专柜的,收到代收银款时记入应付帐款,确认收入时将租金收入部分从应付帐款转入其他业务收入。
借:应付帐款—(应收租金)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代收银款小于应收租金,但代收银款与押金合计足于抵付租金的,确认其他业务收入借:应付帐款—(代收银款)
其他应付款—外部单位往来(押金)贷:其他业务收入
如代收银款与押金合计不足于抵付租金时应予清场,按实收营业款确认收入。借:应付帐款—(代收银款)
其他应付款—外部单位往来(押金)贷:其他业务收入
应收欠租记入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借:其他应收款—外部单位往来
贷: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清场时补交的租金确认收入,并冲减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
借: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贷:其他应收款—外部单位往来
未能收回欠租按坏账处理审批程序报批后核销。
17.3.2.其他业务支出
计提其他业务收入所产生的各项税费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应交税金—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其他应交款—应交教育费附加
与其他业务收入配比的各项支出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有关科目
17.4.内部销售收入和内部销售成本集团下属单位之间的商品调拨视同销售处理,店间商品调拨应由调出店开具增值税发票。
17.4.1.商品调出
借: 内部单位往来
贷:库存商品结转调拨收入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内部销售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部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4.2.商品调入借: 库存商品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贷:内部单位往来
验证抵扣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18.费用18.1.营业费用借:营业费用
贷:现金
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待摊费用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各项费用说明见 fa4-04-03
18.2.管理费用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借:管理费用
贷:现金
银行存款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累计折旧
其他应交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金待摊费用无形资产
长期待摊费用各项费用说明见 fa4-04-03
18.3.财务费用18.3.1.发生财务费用借: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
银行存款长期借款
18.3.2.发生的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借:银行存款
长期借款等贷:财务费用
19.营业外收支19.1.营业外收入借:现金或银行存款等
贷:营业外收入—防损收入
—赔偿收入
—违约金收入
—固定资产盘盈
—现金溢余(营业长款)
—处理固定资产净收益
19.2.营业外支出19.2.1.固定资产清理发生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贷:固定资产清理
19.2.2.固定资产盘亏
借: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固定资产损溢
19.2.3.以债务重组方式收回的债权借:银行存款(实际收到的金额)
坏账准备(已计提的坏账准备)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19.2.4.发生的罚款支出、捐赠支出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19.2.5.发生的非常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
19.2.6.计提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的减值准备借:营业外支出—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计提的在建工程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预提待摊费用20.1.预提费用20.1.1.预提费用借: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贷:预提费用—预提租金
—预提物业管理费
—预提空调维护费
—预提清洁费
—预提水电费
—预提包装费
—预提印刷费
—预提通讯费
—预提广告费
—预提修理费
—预提借款利息
—其他预提费用
20.1.2.支付预提费用
借:预提费用贷:银行存款
20.2.待摊费用20.2.1.发生待摊的费用
借:待摊费用—低值易耗品待摊
—预付保险费
—预付租金
—固定资产修理支出
—印刷费
—报刊费
—广告费
—暂住证费用
—其他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等
20.2.2.摊销待摊的费用
借: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等贷:待摊费用
21.利润和利润分配21.1.营业利润(或亏损)的结转21.1.1.期末,将“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补贴收入
营业外收入贷:本年利润
21.1.2.期末,将“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21.1.3.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投资收益
贷:本年利润
21.1.4.将“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本年利润
贷:投资收益
21.2.利润分配21.2.1.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21.2.2.提取盈余公积和法定公益金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法定公益金
—任意盈余公积
—储备基金
—企业发展基金
21.2.3.应分配给股东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利润分配—应付优先股股利
—应付普通股股利贷:应付股利
21.2.4.调整利润分配
根据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调整批准年度会计报表相关项目的年初数调整增加的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盈余公积
调整减少的利润分配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
21.2.5.分配股票股利或转增资本
借:利润分配—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贷:实收资本(或股本)(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实际发放的股票股利金额与股票面值总额的差额)
21.3.结转全年利润21.3.1.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1.3.2.年度终了,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21.3.3.年度终了,将“利润分配”科目下的其他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提取法定公益金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提取储备基金
—提取企业发展基金
—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利润归还投资
—应付优先股股利
—应付普通股股利
—转作资本(或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归还借款的利润
—单项留用的利润
—补充流动资本借:利润分配—其他转入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1.4.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1.4.1.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亏损借:有关科目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4.2.调整减少的以前年度利润或调整增加的以前年度亏损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有关科目
21.4.3.由于调整增加或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增加的所得税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1.4.4.由于调整减少或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亏损而相应减少的所得税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1.4.5.结转余额
如贷方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如为借方余额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附录:提成联营和提成专柜的核算方式➢ 提成的联营供应商和专柜的代收银营业款,先记入应付帐款;
➢ 月末结转提成的联营供应商和专柜的收入和成本,借:应付帐款 应收提成
主营业务成本 (销售额-应收提成)/(1 税率)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销售额-应收提成)/(1 税率)*税率贷:主营业务收入 按销售额确认净税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销售额/(1 税率)*税率销售额大于保底额时,应收提成=销售额*扣点
销售额小于保底额时,应收提成=保底额*扣点
➢ 发票验证后抵扣,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记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例:某供应商提成扣率 20%,保底金额 10 万元。税率 17%
1. 联营营业款和专柜供应商代收营业款的入账.借:现金
贷:应付帐款
2. 月末结转联营和专柜的收入成本
(1)销售额大于等于保底金额
➢ 如本月销售 12 万元,记应付帐款 12 万借:现金 12 万
贷:应付帐款 12 万
➢ 月末计算提成,结转收入成本
借:应付帐款 2.4=12*20% 按销售额计算提成
主营业务成本 8.20=12*(1-20%)/1.17 销售额-应收提成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1.4=12*(1-20%)/1.17*0.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26 万=12/(1 17%) 按销售额确认净税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4 万=12/(1 17%)*17%
毛利=(10.26-8.2)/10.26=20%
(2)销售额小于保底金额,
➢ 如本月销售 9 万元,记应付帐款 9 万借:现金 9 万
贷:应付帐款 9 万
➢ 月末计算提成,结转收入成本
借:应付帐款 2=10*20% 按保底额计算的提成
主营业务成本 5.98=(9-2)/1.17 销售额-应收提成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1.02=( 9-2)/1.17*0.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7.69 万=9/(1 17%) 按销售额确认净税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1 万=9/(1 17%)*17%
毛利=(7.69-5.98)/7.69=22.23%
(3)在销售额小于保底额,且销售额小于保底提成额时,会出现销售成本为负数
➢ 如本月销售 1 万元,记应付帐款 1 万借:现金 1 万
贷:应付帐款 1 万
➢ 月末计算提成,结转收入成本
借:应付帐款 2=10*20% 按保底额计算的提成
主营业务成本 -0.85=(1-2)/1.17 销售额-应收提成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0.15= (1-2)/1.17*0.17
贷:主营业务收入 0.85 万=1/(1 17%) 按销售额确认净税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15 万=1/(1 17%)*17%
*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已经是处于濒临清场。清场时,一般以押金抵提成或交现金补应收提成的款项冲减应付帐款的借方余额,同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以冲抵前期的负数主营业务成本。
借:现金 1 万元
贷:应付帐款 1 万元
借:主营业务成本 0.85 万元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0.15 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0.85 万=1/(1 17%) 补交款确认净税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15 万=1/(1 17%)*17%
如以押金冲抵后,应收提成仍不能收回,已形成坏账,报批后核销,核销坏账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0.85 万元
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0.15 万元
贷:应付帐款 1 万元
3. 结算货款
(1)支付应付款,
借:应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2)发票验证抵扣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
结算付款时应注意 ,供应商提供的发票税率是否与合同相符,如与计提部分不相符,应相应接转其他应付款—未抵扣进项税额及主营业务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