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应收债权出售协议不附有追索权的,即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够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所售应收债权的风险完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应收债权出售(不含追索权)的具体会计分录是怎么样的呢?
一、应收债权出售(不含追索权)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营业外支出
其他应收款(预计销售退回)
贷:应收账款
发生销售退回时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二、应收债权出售时无追索权
企业将其按照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相关的销售合同所产生的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如果根据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协议不附有追索权的(即在所售应收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时,银行等金融机构不能够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进行追偿,所售应收债权的风险完全由银行等金融机构承担的情况下),企业应将所售应收债权予以转销,结转计提的相关坏账准备,确认按协议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销售折让、现金折扣等,同时确认出售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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