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成本
【教材例20-5】20×7年10月20日,甲公司自公开市场取得一项权益性投资,支付价款2 000万元,作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20×7年12月31日,该投资的市价为2 200万元。
该项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期末市价为2 200万元,其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进行核算的、在20×7年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2 200万元。
因税法规定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其在20×7年资产负债表日的计税基础应维持原取得成本不变,为2 000万元。
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2 2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2 000万元之间产生了20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时会增加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计税基础:取得时的成本
【例】20×7年11月8日,甲公司自公开的市场上取得一项债权性投资,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核算。该投资的成本为1 500万元。20×7年12月31日,其市价为1 575万元。
按照会计准则规定,该项金融资产在会计期末应以公允价值计量,其账面价值应为期末公允价值1 575万元。
因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则该项金融资产的期末计税基础应维持其原取得成本不变,为1 500万元。
该金融资产在20×7年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1 575万元与其计税基础1 500万元之间产生的75万元暂时性差异,将会增加未来该资产处置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其他资产:
因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同,企业持有的其他资产,可能造成其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存在差异。
1.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账面价值:期末按公允价值计量
计税基础:以历史成本为基础确定(与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类似)
【例】A公司于20×7年1月1日将其某自用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该房屋的成本为75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转为投资性房地产之前,已使用4年,企业按照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预计净残值为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核算后,预计能够持续可靠取得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A公司采用公允价值对该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假定税法规定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及净残值与会计规定相同。同时,税法规定资产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的变动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待处置时一并计算确定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的金额。该项投资性房地产在20×7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900万元。
该投资性房地产在20×7年12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其公允价值900万元,其计税基础为取得成本扣除按照税法规定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额后的金额,即其计税基础=750-750÷20×5=562.5(万元)。
该项投资性房地产的账面价值9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562.5万元之间产生了337.5万元的暂时性差异,会增加企业在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题·单选题】甲企业与乙企业签订了租赁协议,将其原先自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给乙企业使用,租赁期开始日为2×16年12月31日。甲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16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账面余额50 000万元,已计提累计折旧5 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为47 000万元。假定转换前该写字楼的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税法规定,该写字楼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20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无残值。2×17年12月31日,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8 000万元。该写字楼2×17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45 000
B.42 750
C.47 000
D.48 000
【答案】B
【解析】该写字楼2×17年12月31日的计税基础=(50 000-5 000)-(50 000-5 000)/20=42 750(万元)。
2.将债券(通常为国债)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账面价值:期末摊余成本=期初摊余成本 本期计提利息(期初摊余成本×实际利率)-本期收回本金和利息-本期计提的损失准备
计税基础:在不计提减值情况下与账面价值相等
【例题·单选题】2×17年1月1日,甲公司以1 019.33万元购入财政部于当日发行的3年期、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国债一批。该批国债票面金额1 000万元,票面年利率6%,实际年利率为5%。甲公司将该批国债作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至年末该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未发生预期信用损失。不考虑其他因素,2×17年12月31日,该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计税基础为( )万元。
A.1019.33
B.1070.30
C.0
D.1000
【答案】B
【解析】2×17年12月31日,该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账面价值=1 019.33×(1 5%)=1 070.30(万元),计税基础与账面价值相等。
3.其他各种资产减值准备
【例】A公司20×7年购入原材料成本为5 000万元,因部分生产线停工,当年未领用任何原材料,20×7年资产负债表日估计该原材料的可变现净值为4 000万元。假定该原材料在20×7年的期初余额为零。
该项原材料因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应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5 000-4 000=1 000(万元)。计提该存货跌价准备后,该项原材料的账面价值为4 000万元。
该项原材料的计税基础不会因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而发生变化,其计税基础为5 000万元不变。
该存货的账面价值4 0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5 000万元之间产生了1 000万元的暂时性差异,该差异会减少企业在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例】A公司20×7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为6 000万元,该公司期末对应收账款计提了600万元的坏账准备。税法规定,不符合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假定该公司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的期初余额均为零。
该项应收账款在20×7年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5 400万元(6 000-600)。因有关的坏账准备不允许税前扣除,其计税基础为6 000万元,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产生600万元暂时性差异,在应收账款发生实质性损失时,会减少未来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