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饶舒玮)5月19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自2022年5月20日起,南京市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现行的30万元/人、夫妻双方60万元/户,调整至50万元/人、夫妻双方100万元/户。
《通知》指出,上述调整是为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民生保障作用。同时,《通知》提出,自5月20日起,公积金中心按调整后的贷款政策受理公积金贷款申请。此前已经由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的贷款仍按原政策执行。
编辑 武新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