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省直各机关事业单位2018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年度调整工作开始,并公布了调整工作中缴纳基数标准、缴存比例及执行时间、住房公积金缴存上、下限等七个方面的详细信息。
据了解,此次调整,缴交基数按如下标准执行:机关单位缴交基数:基本工资 津贴补贴 年终一次性奖金 保留的改革性补贴 移动话费;事业单位缴交基数:基本工资 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 奖励性绩效工资) 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 移动话费;运动员缴交基数:基本工资 基础训练奖 考核训练奖 附加基础性绩效工资 移动话费。
另外,单位和个人的缴交比例分别为缴交基数的12%和5%,从2018年7月1日起执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2018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及个人应缴合计)上限标准最高不得超过4050元(单位和个人各2025元),下限标准不得低于168元(单位和个人各84元);2018年当年新参加工作职工以及新调入的人员,缴存基数不作调整。
贵州都市报记者贾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