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财经网
安徽财经网讯:记者从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即日起,合肥市缴存职工存在工作调动、变动等情况需在新单位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将不再新开个人账户。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规定,每个缴存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一个职工在同一设区城市应只设一个个人账户。今后,在缴存职工原住房公积金账号已封存的情况下,须由新单位办理带账号转移和启封手续。缴存职工之前存在多个账户的,在办理提取业务时须先办理账户合并,单位经办人可在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网上大厅申请办理。(记者唐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