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我市缴存企业和职工克服疫情影响,纾困解难,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3月27日发布实施住房公积金惠民政策。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可延期至2022年6月30日前缴存,单位无需申请。
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确有困难的企业,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可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最低至5%,或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缓缴时间不超过12月31日。企业缓缴期满后,应恢复正常缴存并在三个月内及时足额补缴住房公积金。
受疫情影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各类灵活就业人员等新市民群体,可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前缴存。
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6月30日前未能正常还款的,可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疫情防控期间,职工提交的申请材料超过规定时限,延长受理时限至6月30日。 (Hi威海客户端记者 董传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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