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湖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坚持“房住不炒”,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有关政策。
01 调整单笔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及累计贷款额度
缴存职工家庭单笔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至70万元,累计贷款额度调整至100万元。
02 取消住房公积金再次贷款时间间隔要求
取消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间隔6个月时间间隔要求。前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清后,即可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03 推出直系亲属提取互助政策
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及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所需资金,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缴存余额尚不足的,可以提取直系亲属(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缴存余额,提取后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账户上缴存余额不少于月缴存额的6倍。
04 推出按月提取冲还商贷
在按年提取冲还商贷的基础上,增加按月提取冲还商贷方式。
05 调整物业服务费提取标准
物业服务费提取标准调整为按房屋实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元/月标准提取。
政策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