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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住建部和省住建厅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公积金贷款)管理,提升服务效能,自2019年8月1日起,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委托通商银行、徽商银行、浦发银行发放的公积金贷款,全部由公积金中心自主核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积金贷款自主核算后,公积金中心直接受理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清或部分还款、冲还贷业务、提高月还款额度、变更还款银行卡(折)号及联系电话等贷款相关业务(因数据切换,自公告发布之日至8月31日暂停办理上述业务)。
二、自2019年8月1日起,公积金贷款偿还由原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日统一调整为每月的20日,请各借款人在每月20日前保证约定的扣款账户中存款足额,防止出现逾期。
三、借款人原已申请办理的公积金“按月划转还贷”业务,统一变更为“冲还贷”方式,即:每月按借款人当月应还公积金贷款本息额,从协议约定的个人公积金账户中划扣冲还贷,不足部分再从借款人还贷银行卡(折)中扣款。
四、自2019年8月1日起,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账目以公积金中心提供的数据为准;借款人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前归还的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原承办银行网点负责解释;如对自主核算转换后归还的公积金贷款本息有异议的,由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五、2019年8月1日至31日,涉及通商银行、徽商银行、浦发银行的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暂停受理。
公积金中心咨询电话:0554-12329
浦发银行咨询电话:0554-2796287
徽商银行咨询电话:0554-6650489
通商银行咨询电话:0554-2676612
来源: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