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网02月15日讯, 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运用职工以其所在单位所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房屋抵押贷款。以下是滁州公积金贷款条件、滁州公积金贷款流程以及滁州公积金贷款额度。
滁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查询 http://www.czsgjj.com/251/251_252.html.
查询说明:
1、由于各单位公积金缴交公积金的时间不统一,为方便广大职工及时查询自己帐户公积金余额,本网站公积金查询数据每月更新二次。
2、如果您输入身份证号码后查询不到自己的帐户余额,请从"下载中心"栏目下载"个人信息更正表",回单位填写后并盖公章报送我中心
一、滁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和本人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
2、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合法有效的在一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及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
4、同意以所购住房抵押或核心认可的资产作为质押, 或有足够代偿能力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提供担保
二、滁州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较高额度:40万元
1、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较高可贷40万元,夫妻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较高可贷30万元。
2、购买商品房,套型面积90m2以下住房,首付不得低于20%;套型面积90m2以上住房,首付不得低于30%;其他住房首付不得低于30%。
3、以家庭为单位,二次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原贷款已还清,首付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上浮10%;不发放第三次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
4、可贷额度要根据购房金额、职工家庭的可支配收入、借款人工作年限及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等情况综合确定。
(二)、最长年限:30年
借款人的借款年限原则上应控制在退休年龄之内。
(三)、贷款利率:1至5年(含5年)年利率4.0%(月利率3.333‰);5年以上年利率4.5%(月利率3.75‰);二次贷款利率上浮10%。以后随国家利率调整而变动。
滁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2003年8月28日,在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的基础上,成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人民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副处级建制。其主要职责是:履行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的职责,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工作,依法接受省和同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
地址:滁州市琅琊路219号(滁州市政府对面)
邮编:239000
电话:综合科:0550-3035115 归集科:0550-3021993 运作科:0550-3020365
大厅(归集)0550-3020993 大厅(贷款)0550-3047737 大厅(提取)0550-3020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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