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汇点讯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4日发布通知,针对疫情影响下职工和企业遇到的公积金缴存和使用问题进行说明。
记者从该通知中获悉,今年4月至5月,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缓缴终止后应及时办理补缴。为保障缴存职工合法权益,此次申请缓缴并及时办理补缴的企业职工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样在这一时段,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经职代会或工会同意后,可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降低缴存比例,降低后的单位及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降低缴存比例期满应当恢复原缴存比例。
此外,因疫情影响,在今年4月未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经认定后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因提供的材料在今年3月29日至今年4月30日期间时效满一年的,可延期至今年5月底前申请办理。
徐州市公积金中心积极倡导职工网上办理业务,目前已开通手机公积金APP、网上业务大厅(http://gjj.xz.gov.cn)、支付宝等线上服务渠道,提供全时服务,本市缴存职工可以下载手机公积金APP、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或支付宝(由市民中心进入公积金界面),注册后即可在线办理相关公积金个人业务。市民如需咨询住房公积金业务,可拨打服务热线:0516-12329。
新华日报·交汇点记者 王岩 通讯员 王睿
编辑: 陈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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