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出台多项便民措施,如重叠流程“瘦身”、房屋查询业务前置等。
● 重叠流程“瘦身”
由于道路名称变化等原因,卖方在办理二手房贷款面签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房屋所有产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两个证件存在房屋坐落位置不一致情况。
以往,涉及这一房地产项目的每个贷款职工都要单独出具相应材料,证明两个证件上的小区为同一个。为方便办事群众,该中心出台新规,遇到类似情况,由开发公司出具证明并到派出所加章后送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后职工遇到类似问题,均可直接办理。
● 取消借款合同银行加章环节
公积金贷款合同实际上是一份多方合同,借款人、受托银行、公积金管理中心、担保公司均参与其中。
以往,职工贷款面签结束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内部都要将贷款合同流转至银行,由银行加盖业务公章。为节省合同流转时间,该中心积极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协商,自4月1日起,取消贷款合同受托银行加章环节,以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的“大协议”替代个人贷款合同中的“小协议”。这一措施精减了业务环节,可有效缩短职工贷款办理时间。
● 房屋查询业务前置
职工在办理贷款面签和租房提取时,公积金管理中心需要查询其名下房产信息。
目前,该中心将房产信息查询业务前置,职工可利用取号后的等待时间,先行查询,查询结果内部流转至业务部门。这样既缩短了职工办理过程中去查询房产信息的等待时间,同时提高了柜台办理时效,可避免职工等待多时却发现条件不符等情况的出现。
● 设立提取预审柜台
针对公积金提取业务,该中心计划在市民之家增设预审柜台,提前确认职工是否符合提取条件及所需材料是否齐全。目前,相关申请已经报市民之家,近期将正式实施。
此外,该中心还开设了绿色窗口,残疾人、孕妇、现役军人可优先办理相关业务。同时,建立上门服务制度,因伤、病、残等特殊原因无法临柜办理业务的职工,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