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的要求,建立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山东省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我中心起草了《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2年9月2日至9月18日,请登录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门户网站首页(https://www.zzzfgjj.com/) “通知公告”版块,就《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宝贵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至[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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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9月2日
附件:
1、《枣庄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2、意见反馈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