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莱行政区划调整后,原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并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7月1日起,莱芜区、钢城区执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两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6月17日发布的公告,原莱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并入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后,在莱芜区设立莱芜服务部、在钢城区设立钢城服务部,为当地单位和职工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服务。按照“分步实施、有序融合”的原则,依次实行政策统一、系统统一、资金账户统一。7月1日起,莱芜区、钢城区执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业务模式及服务方式的调整待公积金系统合并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告。
行政区划调整前,莱芜、钢城两区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政策对接后,莱芜、钢城两区缴存职工执行济南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两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调整为6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莱芜区、钢城区户籍家庭居民在济南市限购区域内购房的,按济南市已出台限购政策中“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有关规定购房。
根据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落实楼市调控政策的通知,公积金贷款“认房又认贷”,本市户籍缴存职工、无住房且无住房贷款(含公贷、商贷)记录,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视为首套房贷款,首付比例为30%;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为60%,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此外,在租赁商品房提取公积金方面,租赁商品房定额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租赁商品房限额提取的,职工和配偶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实际支付金额且上限不超过36000元。支付物业费提取的,每人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200元。(新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