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新闻网讯(记者 丁东明 实习记者 王婷婷)由于我市出台了住房公积金有关新政,市民们对此关注较高。近日,有市民向荆门新闻网网络问政平台咨询,“住房公积金一般是单位员工才能缴纳,那没有单位的个体户,可以缴纳吗?”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我市住房公积金缴纳暂无门槛限制。无单位的个人、个体商户等,只需携带本人和常用联系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就可在荆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户缴纳住房公积金。
那么住房公积金有什么用?怎么用?记者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的一些相关的使用范围和相关办理流程整理如下,仅供市民参考,具体相关事项可直接咨询荆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电话:0724—12329)。
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一、住房公积金可提取支付物业管理费
凡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职工,提供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物业费发票,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上一年度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夫妻合计提取额不超过实际物业管理费支出费用,年提取额不超过3000元。
二、可用于补贴上年房租费
凡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以上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荆门无房且租赁住房的,每年可凭当地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补贴上年房租费。夫妻提取总额以9000元为上限,且不超过上年实际房租费。
三、账户留存余额由最低10%调整为保留100元。
四、首付比例为20%,购房贷款最高申请额为80%,住房价值抵押率为70%。
五、办理商业银行购房贷款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可凭按揭合同、银行开具的还款流水,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每次合计提取额不超过上一年度还款本息总额。
六、实行异地缴存互认。
本市户籍职工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本市购房时,提供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证明,可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七、调出本市的职工,住房公积金可销户自带。
职工调出本市的,经个人书面申请,声明由本人承担相关责任风险后,可凭身份证和调令办理销户提取手续,住房公积金由职工自带至新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
八、住房公积金购、建房提取和贷款使用期限从由一年调整为两年。
九、购房人在全国范围内购房的,其父母和子女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50%,也可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高档住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十一、住房公积金可用于装修贷款
装修贷款最高申请额从5万元提高到15万元,具体贷款额度按每平方米1000元核定。缴存职工申请购房贷款时,可同时申请追加装修贷款,购房贷款总额继续执行最高40万元的限制,装修贷款额另计。
十二、 购房人及配偶第二次(含)以上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最高提取额由账户余额的50%提高到90%。
申办流程
一、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
办理条件
1.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
2.住房正在装修并能提供相关装修证明。
办理要件
1.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装修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六个月内装修合同或相关票据(购买装修主材的发票附明细等)。
二、贷款额度
装修贷款按1000元/平方米核定,最高不超过15万元。每套住房只能申请一笔装修贷款。
三、贷款利率
单独申请装修贷款,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购房贷款时申请追加装修贷款,按购房贷款政策确定房屋套数后,执行相应贷款利率。
四、担保
单独申请装修贷款,使用住房公积金质押担保。
住房公积金家庭代际使用
办理条件
1.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使用基本条件;
2.申请人与购房人有直系亲属关系(父母、子女)。
办理要件
1.基本资料执行现行规定;
2.提供与购房人的关系证明,即同户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出具的家庭关系证明。
五、提取、贷款额度
1.提取额度。同一套住房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购房人及配偶最高提取账户余额的90%,父母或子女最高提取账户余额的50%。
2.贷款额度。同一套住房合计购房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80%;追加的装修贷款额度另计。
六、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条件
凡在我市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房且租房居住的,每年可以申办一次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
办理要件
1.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单位签章的《荆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3.当地房产管理部门开具的提取人本人及配偶无房证明。
七、提取额度
1.租房提取的,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账户余额的90%;
2.租房提取的,每年合计提取额不超过9000元,具体提取金额按实际租房时间乘以750确定。
租房时间
职工首次办理租房提取的,租房时间按一年计算。再次办理租房提取的,租房开始时间为上次无房证明开具时间(首次办理时应在系统中录入),租房结束时间为本次无房证明开具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