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4日讯 据东南网报道: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计算口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度(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月平均工资。2020年7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当月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新调入的职工,以该职工调入后当月工资或以其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二、工资总额组成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及2018年10月国家统计局制定的《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规定的工资总额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其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工资总额组成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工资性津贴和补贴、其他工资四部分。其中,工资性津贴和补贴的统计范围包括“车改补贴”、“通讯补贴”等。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时间安排
2020年7月2日开始至2020年8月31日结束。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020年度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不超过12%,最低不少于5%。
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的上限和下限标准
2020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标准为22239元,下限标准为1720元;月缴存额上限标准为5338元,下限标准为172元。
六、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办理渠道
登录福建省直公积金网站(http://www.fjszgjj.com)“2020年缴存单位基数调整”栏目或登录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http://cx.fjszgjj.com:7011/wsyyt/),选择“单位登录”,在“申报业务”中“单位年度基数调整”进行操作提交。
具体操作步骤按照《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单位年度基数调整操作手册》进行操作,操作手册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2020年度省直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培训形式由线下改为线上,请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到中心网站下载基数调整PPT课件及基数调整操作演示等相关资料。
(二)省直住房公积金业务资料汇编、政策宣传折页等材料,请各缴存单位经办人员到各受委托银行经办网点领取。
(三)各单位应如实统计并申报职工工资总额,严格执行“限高保低”政策,并将调整后的月缴存额告知职工本人。
(来源:东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