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套房公积金利率上浮?近日,随着疫情好转,宁波楼市开始复苏起来,一则《关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的说明》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的消息,在我市中介及购房人群中流传。记者对此进行了核实采访。
在中介和购房人群中网传内容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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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二套房利率上浮1.1倍,是真的吗?
通过网传的表格可以看到“4月7日起,第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执行利率上调为基准利率的1.1倍。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是指在中心系统内或在其他城市、行业公积金中心已申请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已还清),再次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含商业购房贷款)。职工有过商业购房贷款记录的,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仍然执行二套成数控制。”
记者看到,这份网传的政策没显示年份,只有“4月7日”这个时间点,由于时间点不明晰,被一些网友当作近期新执行的政策在发布。
那么,网传的政策是我市的政策吗?是否从今年4月7日起,住房公积金的二套房贷款利率会上浮?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网传的不实,宁波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未发布过《关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1倍的说明》,目前也未接到上级部门要求对现有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调整的通知。
目前,我市实施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与2019年度实施的一致。具体为:
当前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期执行2.75%的年利率,5年(不含5年)期以上执行3.25%的年利率。
拥有1套住房且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根据现行贷款利率调整到1.1倍后,即1-5年(含5年)期,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025%,5年(不含5年)期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为3.575%。
也就是说,已购买一套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情况下,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贷款利率将上浮至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从政策可知,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否上浮,与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没有关系。
可见现行政策,跟网传的政策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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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调?实际是……
在中介和购房者中同时流传的还有另一张图片,显示住房公积金“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可调至100万元/户……商品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网传内容截图
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网上流传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为我市2015年实施的政策信息。
目前,我市执行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2019年度实施的一致,具体为:
职工按规定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2年,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自住住房的,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户;
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户;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为改善居住条件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自住住房的,商品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二手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
拥有1套住房且尚未结清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首次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2套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市民想了解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12329咨询;如有最新政策,中心将通过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宁波住建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等途径第一时间发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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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周科娜 通讯员 林丹姝
编辑:诸晓红 美编:周驰
二审:吕荣 三审:刘雄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