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房价居高不下、现行公积金最高贷款不能完全满足部分缴存职工购房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调研、论证与征求社会意见的基础上,5月23日,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了《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商业银行组合贷款实施细则》,标志着“住房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正式推出。
缴存职工在南阳市辖区范围内购买普通自住商品住房或者改善性商品住房时,在分别符合市中心和商业银行贷款的相应条件后,可申请办理组合贷款。组合贷款的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均按照市中心及商业银行的现行贷款政策执行,其中,公积金最高可以贷款80万元。假设职工购房总额130万元,按照组合贷款政策要求,公积金贷款额度和商业贷款额度之和最高不得超过所购自住商品住房房价总额的70%,那么职工可申请组合贷款91万元。依照当前最低商贷利率和可贷公积金额度上限80万元30年期限计算,办理组合贷款比办理商业银行贷款,可为职工节省利息近20万元,将极大地减轻职工经济压力、还款负担。
今年以来,南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信贷作用,在支持经济发展、服务缴存职工方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民利民举措:提高公积金贷款的限额、放宽“二手房”贷款的条件、扩大“存贷挂钩”的倍数,允许职工“先提取账户资金、再申请办理贷款”、压缩贷款审批和发放贷款时间等。这次又推出“住房公积金 商业银行”组合贷款业务,是与我市商业银行政企互通互联,为民办实事、解难题的又一项惠民利民新政,必将为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发挥积极的作用。
通讯员 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