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和信息化建设进展情况,现将职工偿还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省内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政策调整如下:
一、夫妻双方为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只需提供身份证、贷款合同号、公积金配套的一类银行卡即可办理,若婚姻信息联网查询不到的、其中一方不是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的则需提供结婚证。
二、夫妻双方累计提取金额不能超过距申请提取日12个月内已还贷款本息(含部分还款、提前结清)之和,部分还款、提前结清不能单独提取。
三、取消提供借款合同(原件)。
四、取消提供贷款银行出具的距申请提取日前12个月内足额、提前还本付息的有效凭证(原件)。
五、取消结清贷款提取业务需在结清贷款后6个月内办理,超期不予办理的规定。
六、开通职工偿还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省内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网办业务。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1、网厅职工偿还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操作手册
2、app职工偿还省内异地公积金贷款本息操作手册
3、网厅职工偿还省内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操作手册
4、app职工偿还省内住房商业贷款本息提取操作手册
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4月15日
来源:吕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即可关注
吕梁市新闻办官方微信“吕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