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8 09:21 | 临海新闻网
日前,记者从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事务窗口获悉,自9月1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正式实施以来,已有12名港澳台同胞前来申领,其中7人已经领到了居住证。
据了解,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是便利港澳台同胞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证件,能保障港澳台同胞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三大权利,以及乘坐国内交通运输工具、住宿旅馆、办理金融业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等九大便利,因此得到广大港澳台同胞的关注。新规实施首日,就有2名香港同胞和3名台湾同胞前来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综合事务窗口申领了居住证。
台湾人江先生9月4日前来申领,9月13日领到了居住证。一领完居住证,他就急匆匆地赶往银行办理金融业务。在临海工作、生活的这些年,他遇到了诸多不便,现在居住证办下来,出门办事就方便了。江先生说,他已经将这个好消息在微信朋友圈里分享了,希望身边的台湾朋友也都能知道。
同样开心的还有来自香港的徐先生。目前,他一家人都生活在临海。“这个政策好,让我们真的方便很多。就拿买机票、火车票来说,以前我们还要开车跑去售票点购买,办理居住证后,直接上网就能买,省心多了。”
据市公安局行政审批科民警介绍,港澳台同胞申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须具备一定条件,要在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持有有效期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市行政服务中心3楼公安综合事务窗口(户籍窗口)负责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者须携带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以及本人居住地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当场予以受理,并在20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据临海新闻网,原标题《《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引关注 7名港澳台同胞已在我市领居住证》,原作者:谢 希、叶 英、张声雷,编辑:周迎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