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4月7日电,从浙江台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市日前修订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同一对夫妻在2021年5月31日(含)后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家庭,在该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投稿、区域合作请邮件 信息新报 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
发布日期:2022-04-07 14:50:14 所属分类: 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