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重要性
不用说大家也知道
买房、租房、装修、贷款…
很多地方都能用到
给员工交公积金的单位
才是沈阳口中的好单位
好消息来了!
沈阳买房、租房
提取公积金有新变化
一定要注意哦!
核心提示
沈阳市近期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方面有哪些新政策?近期都推出了哪些新的服务举措?4月9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人员做客沈阳网直播室,就相关问题做以详细解答。
本期嘉宾
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 李晓研
怎么就调整了?
调整了有啥影响?
从2020年4月1日起,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有以下几项调整:
延长“房证未发”持《购房合同》提取时限。2019年12月31日前,职工以现金或非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我市自住商品房(以发票签发日期为准),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的,可持房产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等要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
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限额。调整租赁商品住房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限额,职工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以承租房屋所在地为标准:房屋坐落地址在沈阳市区的,限额由1200元/月提高至1400元/月;房屋坐落地址在四个县(区、市)的,限额由800元/月提高至950元/月。
特别说明
(一)延长“房证未发”持《购房合同》提取时限。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的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所持发票的签发日期,由2015年12月31日前延长至2019年12月31日前。
(二)提高租赁住房提取限额。职工本人及配偶均在四个县(区、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限额为950元/月;职工本人及配偶一方在四个县(区、市)缴存,提取限额以承租房屋所在地为标准。政策调整前,当年已办理租房提取的职工,租赁住房提取限额按原标准执行,差额部分不予提取;当年已办理租房提取职工的配偶申请提取,租赁住房提取限额按新标准执行,差额部分可提取。
企业申请
缓缴公积金有新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申请缓缴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并提出缓缴及补缴方案。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在5%-12%的比例区间,申请适度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降比企业应与职工协商一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申请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职工在2020年6月30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企业申请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实行网上诚信申报备案制。申请缓缴时,缓缴方案应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缓缴期满后应及时补缴。本政策实施期限为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为改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家庭居住条件,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沈阳市推出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只要是符合沈阳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范围,实际支付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且无未偿清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及配偶,均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该政策自今年4月1日起执行。
●提取所持要件:
1.身份证原件;
2.结婚证原件(已婚职工提供);
3.既有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既有住宅增设电梯项目协议书原件;
5.增设电梯交费票据;
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符合规定的银行储蓄卡。
●申请提取时限:
职工本人及配偶在增设电梯交费票据载明日期两年内,可以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申请提取额度:
职工本人及配偶提取总额不超过家庭所分摊的增设电梯费用总额。
●两点提示
1.职工提供的增设电梯交费票据一般有两种形式:一是由小区业主委员会出具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费用收据;二是无小区业主委员会的,由电梯企业出具盖章确认的住户实际支付的增设电梯交费证明。
2.同一产权地址,只允许一个产权人及配偶申请提取。
刚办理了退休手续,
该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
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身份证;2、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3、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职工本人可通过窗口或住房公积金网厅申请办理
职工现金全款购房后
如何申请提取公积金?
申请条件:1、现金购买自住住房;2、提取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偿清的沈阳住房公积金贷款;3、《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须在两年之内(在市内九区缴存职工,购买新民、康平、法库、辽中二手房,须签发日期在半年以上、两年以内)。
申请材料:1、身份证(已婚提取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须提供);2、《居民户口簿》或《结婚证》(已婚提取申请人提供);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4、《契证》(无《契证》的,须提供纳税申报表);5、持外市地《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提取的,须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和提取申请人或配偶外地户籍证明;6、住房公积金联名卡或提取申请人银行储蓄卡(须为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盛京银行、中国银行)。
办理流程:职工本人可通过窗口或住房公积金网厅申请办理。
此外,记者从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从本月开始,沈阳将存量房转移登记、回迁房登记、房改房登记、解遗办证登记、变更登记和更正登记等业务,全部调整为三个工作日办结。这意味着,沈阳涉及个人的不动产登记已全部压缩至三个工作日以内,市民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更快了。
今年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克服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加快推进重点工作进度,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耗时长、办理难等问题,对登记过程中程序繁多、影响效率的环节进行梳理,通过再造和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间。此次调整意味着沈阳涉及个人的不动产登记已全部压缩至三个工作日以内。
下一步,登记中心还将继续推进此项工作,预计4月底前,将涉企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压减至三个工作日以内。
沈阳涉及个人的不动产登记时限
商品房登记,即时办结
二手房交易,三个工作日
不动产抵押登记,一个工作日,抵押注销,即时办结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三个工作日
房改、解遗、回迁、变更、更正登记三个工作日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补、换证,即时办结
注销登记,两个工作日
为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
不动产登记中心决定自4月13日起
对在线排号取号进行如下调整:
尊敬的市民:
2月24日起,全市不动产登记大厅全面恢复对外开放,采取线上排号取号的方式受理业务,市民在进入登记大厅前通过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取号,办事时间均衡分开,避免了人员在大厅内聚集。登记大厅开放后,秩序井然,没有出现人员的聚集的情况,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随着我市工作和生活秩序的进一步恢复,不动产登记量已逐步增加,为更好地满足市民需求,登记中心决定自下周一(4月13日)起对在线排号取号进行如下调整:
1.从下周一(4月13日)起,各部门、分中心每个业务排号量大幅度增加,最大程度地满足群众需求;
2.从下周一(4月13日)起,各项业务下午2:30之后排号取号不限量,市民可以随时取号,我们承诺当日取号成功并来到登记大厅办理业务的,当日全部受理完毕。因为下午2:30之后排号取号不限量,业务量可能较大,您等待办理时间会变长,请您提前做好准备。 3.从下周起,周六、周日各类业务排号取号不限量。
4.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和意见。
公开电话和咨询电话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五8:30-11:30,13:00-16:3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开电话为:22973770 22973801 22973912 22973970
各区分中心疫情期间咨询服务电话:沈河分中心二手房 88576265、其他 88576237和平分中心83303056皇姑分中心
二手房交易 86459260
其他业务(商品房、回迁、房改、查档、变更、契税补贴、补换证等):86403127
大东分中心88572171铁西分中心
二手房咨询电话 85866987
其他业务 25853670
浑南分中心
业务咨询23770017
档案咨询:23770047
于洪分中心
二手房交易:25832746
查档:25304840
商品房、抵押、注销及其它业务:25831516
沈北分中心 89614277经开区分中心81763597苏家屯分中心29823577辽中分中心87824499政务分中心(对企业业务)83962569 83962612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4月10日
怎么样咱沈阳人的生活
是不是更方便了
相信以后沈阳会发展的更好!
为大沈阳打call~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 孙全
沈阳日报社新媒体中心(沈阳网)编辑:高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