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发布网讯(赵永平 徐磊)为了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公积金使用环境,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350号令)和《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对非法中介利用虚假住院票据、假购房合同、假房产证等方式协助缴存职工违提住房公积金的行为,采取强有力手段予以坚决打击。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大力宣传住房公积金制度优势和政策优惠、有关提取政策和办理流程等,引导职工通过合法渠道办理业务,明确说明提取住房公积金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对外公布举报电话,接受举报投诉,依法严肃查处违规提取行为。
三是修订完善《晋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骗提骗贷行为处理办法》。通过批评教育、通报批评、限期退款、公开披露、纳入征信和移送纪检监察、司法部门处理等方式形成打击骗提骗贷行为的高压态势,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规范公积金业务管理秩序。
四是建立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和信用管理制度。通过贯彻落实《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
办法(试行)》,推动诚实守信在归集、提取、信贷各个环节广泛应用,逐步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体制机制。
五是加快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与不动产交易中心、房产交易中心联网,通过数据互联共享实现公积金系统直接查询房产信息和网签合同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