拂晓新闻网--皖北晨刊讯 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缩水;暂停住房公积金装修提取;暂停“商转公”业务;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50万元……皖北晨刊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获悉,时隔两年,该中心再出公积金新政,对贷款额度与二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分别进行了调整,首付比例保持不变。
在贷款额度方面,原先个人正常缴存公积金的最高可贷35万元,夫妻双方正常缴存的最高可贷45万元;5月1日之后,住房公积金单方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上限为50万元。
原来装修房子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下个月暂停装修提取和贷款。同时,暂停执行职工购买144平米以上自住房,最高可申请公积金贷款80万元政策;暂停“商转公”业务,待个贷率降为90%以下时,报经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批准后恢复“商转公”业务。
至于首付比例,则继续依据2015年4月份开始执行的标准。购买新建商品房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购买新建商品房第二次申请贷款的,首付比例按中国人民银行、银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执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1.1倍。
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后,个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减少了5万元。那么,如果购房者在4月交付购房首付并已网签,但是5月1日前还没来得及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是否要按照新政执行呢?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科负责人赵瑜解答,公积金新政从5月1日开始执行,5月1日之后申请贷款的缴存职工,即使是在4月30日之前已经网签,也要按照新政执行。同时,购房者必须在5月1日之前到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贷款手续,才可以享受之前的政策。
赵瑜表示,今年3月份,我市公积金个贷率已超90%,达到二级预警。按照安徽省资金流动性风险预警机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新政,以预防资金流动性风险,同时也可为刚性购房者做好资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