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
很多人买房都会考虑公积金
然而
对于公积金并不是很了解
近日
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针对一些公积金热点问题进行了解答
快来跟着小编一块瞅瞅
看能否解决你的困惑
热点问题
1、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
(二)职工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含6个月)以上(新调入我市的职工缴存情况可合并计算)。
(三)申请人及其配偶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良好,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申请人及其配偶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
(五)有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六)申请人及其配偶均无尚未结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夫妻双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不超过2次(含2次)。
(七)预售期内的商品房(期房)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现房)购房1年内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以过户交易办理不动产权证日期为准)。
(八)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九)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2、购商品房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什么资料?
答:职工购买商品住房申请贷款时,所购房屋应属于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约楼盘且已签订在房产管理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贷款受理时限为预售期内的商品房(期房)。
需要提供的材料:
(1)经购房地房产管理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一式五份);
(2)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
(3)婚姻状况证明:
已婚---结婚证或同一户号户口本
离婚---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
单身---户口本
丧偶---结婚证、户口死亡注销证明或医学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4)借款人夫妻双方近一个月内的个人信用报告(详版);
(5)首付款收据(加盖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章)原件;
(6)借款人用于还款的本人本市I类借记卡(工行、建行、中行、农行);
(7)购房地房产管理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8)配偶退休的,出具退休证原件和近6个月工资流水(加盖银行业务章);
热点问题2
No.1
问:我去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何认定首套房和二套房?
答:我市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的认定是以夫妻双方名下住房套数和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为依据的。具体认定方式如下:
除本次申请贷款所购住房外,
(1)如夫妻双方均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夫妻双方在房产登记部门内均未登记有其他住房,则按首套计算。
(2)如夫妻双方均未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但夫妻双方在房产登记部门内登记有1套住房,则按二套房计算;
(3)如夫妻双方申请办理过1次公积金贷款,但夫妻双方在房产登记部门内未登记有其他住房,则按二套房计算;
(4)如夫妻双方申请办理过1次公积金贷款,且夫妻双方在房产登记部门内登记有1套住房,不论是否同一套住房,均按二套房计算;
(5)如夫妻双方申请办理过2次及以上公积金贷款,或在房地产系统内登记有2套及以上其他住房,则按3套房计算,不允许申请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贷款次数和住房套数按夫妻双方名下次数相加计算。
No.2 问:公积金首套房贷款和二套房贷款利率一样吗?
答: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购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首套房: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贷款利率2.75%;贷款期限5年以上,贷款利率3.25%。
二套房:贷款期限5年(含)以内,贷款利率3.025%;贷款期限5年以上,贷款利率3.575%。
No.3 问:首套房二套房可贷款的额度有何区别?
我市住房公积金现行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每名缴存职工具体贷款额度需根据借款人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贷款次数、房屋总价、夫妻双方房屋套数、家庭收入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等因素综合来判定。具体为:
(1)不得高于购买、建造住房的房屋总价款的80%。
(2)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夫妻双方或单方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50万元。
(3)购买第二套住房,夫妻双方或单方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最高限额为45万元。
(4)购买第二套住房,按照不超过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之和的15倍为最高贷款限额,夫妻双方账户余额和不足1万元时,均按15万元为最高贷款限额。
(5)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每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60%。购买第二套住房每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No.4
问:我们夫妻俩各贷过一次款,都已结清,且在房管部门登记无住房,还能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按照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规定,夫妻双方申请办理过2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无论在房产登记部门是否登记有住房,再申请贷款,均按第3套房住房计算,不得再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夫妻双方贷款次数和住房套数按夫妻双方名下次数相加计算。
看了这么多针对公积金的问题
你是否了解了一些呢
来源:鹤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值班编辑:陈晓城
责任编辑:刘颖、李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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