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一直是职工比较关注的问题,如果没有买房需求,一大笔钱都要在公积金账户里“睡大觉”。今后,这样的情况将得到改善。据了解,陕西、吉林、海南、重庆、天津等多地已逐步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可用于支付房租、物业费、积分落户等;辽宁、甘肃、湖北、长沙等地将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向乡镇延伸,覆盖城市务工人员、无聘用单位的自由职业者;杭州、青岛、银川等地开始实施公积金异地贷款工作。
放宽公积金使用条件
陕西:陕西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2015年印发住房公积金提取细则,明确除传统的住房消费、离退休、死亡等情形外,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遇到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或家庭成员大病住院,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标准,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等情形,均可使用住房公积金。
重庆:对不能提供登记备案租房合同及租房完税证明的职工,设立提取限额:单身每月900元,双职工每月1800元。这也意味着,在重庆无租房合同也可提取公积金。
天津:缴存公积金除可服务于购买住房外,还可用于积分落户及支付房租,避免公积金在账户上“沉睡”。目前,缴存公积金可纳入天津市积分落户政策。按年计分,缴存每满一年积2分,对于申请落户的外地职工具有一定帮助。
同时,公积金可用于支付租金。租房可每季度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金额合计不超过一个季度的房租。特殊情况下,缴存的公积金还是一笔惠民助困资金,缴存职工发生诸如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纳入天津市低保范围或特困救助范围等情况,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均可提取。
海南:初推出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新政。
吉林:调整省直住房公积金政策,放宽租房提取条件,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提取,积极鼓励个人购房贷款。
扩大公积金覆盖范围
今年湖北省住房公积金对个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将加大,公积金制度要延伸到乡镇和农民工,为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发挥积极作用。
辽宁为化解房地产库存,努力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也积极采取多种方式释放需求,促进商品房销售,其中就有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范围,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个体商户纳入住房公积金体制。
重庆通过取消公积金贷款对楼盘项目类型的限制、取消异地缴存职工贷款的户籍限制等措施进一步扩大公积金贷款覆盖面。
长沙市计划今年出台新的公积金政策,即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缴纳住房公积金。目前,这一公积金新政的具体执行细则仍在制定当中,最终实施仍需等待一段时间。
落实公积金异地贷款
杭州:前不久,杭州出台公积金管理新政,明确放宽公积金异地贷款条件,对在杭州市域外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杭州市购买自住住房,可向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其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异地贷款,其贷款条件、贷款额度、办理程序等执行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规定。
青岛:自2016年5月1日起,青岛购房者公积金异地贷款范围放款,主要缴存人具有青岛市户籍,在全国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的,均可以在青岛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
银川: 4月13日,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召开第二十次会议,原则通过了《银川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促进住房消费的意见》,新提出了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扩大到全国范围,且办理跨省异地贷款业务不受户籍限制,异地贷款最高额度为5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