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书
申诉人:潞安化工集团全体农民合同制工人
一、请求事项
1.为潞安化工集团全体农合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2.按照《劳动法》规定来确定农合工退休年龄。
3.给2004年参加工作农合工补缴养老保险。
二、事实与理由
1.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建立的劳动关系,这些单位的劳动者均是合同制职工,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是没有农民劳动合同工的,在法律上也没有农民劳动合同工的概念,都统称为劳动者,根据法律规定,所有劳动者都享有平等的权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残疾、区域等差别,只要能以不同方式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即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然而,在实际运行当中企业严重违背了同工同酬的原则,以农合工为农村户口,有宅基地、土地,不需要在城镇购买房屋为由不为农合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3.《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所有公司都要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书,企业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5险1金。
4.根据实际调查了解到,潞安矿务集团存在“一个集团两种待遇”的现象,潞安收购兼并重组的屯留县郭庄煤矿,从2018年开始已经为职工开通住房公积金,并且无论是城合工还是农合工都缴纳了住房公积金,同是集团员工却待遇不同。
5.我国在1991年第87号令发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中有以下规定:农民工在企业工作期间,与所在企业其他职工享有同等的权利。农民工不转户粮关系,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农民工的奖金、津贴、保健食品、副食品价格补贴以及节假日等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农合工虽然在农村有宅基地和土地,但是由于城市结构的变化, 以及城乡教育日渐凸显的差异化,农合工对于城镇住房需求也日渐上升,因此,解决农合工住房公积金问题已迫在眉睫。
6.法定退休年龄是指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国发〔1978〕104号)文件所规定的退休年龄。对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周岁,并且累计工龄满十年的。
(二)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的,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
(三)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累计工龄满十年,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准予退休。
煤矿农合工主要从事井下繁重体力劳动且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按照法律规定企业应该规定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与已退休,然而,农民合同工参加工作至今不仅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并且将退休年龄定在了60周岁,严重不符合法律规定。
7.2004年——2005一年多的养老保险没有向省里缴纳,从山西民生app显示无缴纳信息。
无论是城合工还是农合工都是潞安集团的一员,是推动集团转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石,尤其是农合工默默的埋头苦干,滋滋的流血流汗,苦苦的盼望等待,为了撑起家庭重担,把一生的力量奉献给矿山,把终生的理想信念寄托于矿山。以上是潞安矿务集团全体农村农合工的诉求,希望上级领导予以重视,尽快给予答复。
本报记者会追踪报道相关后续
2021年4月28日
中原新闻网长治新闻 责任编辑:韩建生
欢迎提供新闻线索[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