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房产作为一种特殊商品,一直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为规范安徽省巢湖市房地产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坚持“两手抓”,规范房地产市场销售价格行为。
一手抓检查,坚持常态化检查促规范。巢湖市市场监管局、市房产服务中心、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巢湖分中心每季度开展一次商品房销售行为联合检查。主要面向全市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市场局执法人员重点围绕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在销售现场设置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商品房销售相关信息公示牌、车位(库)销售明码标价公示牌,公示项目是否齐全,公示信息与实际销售情况是否一致等内容开展检查。
一手抓宣传,加大普法宣传促自律。在开展检查的同时,向经营者大力宣传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严格按照备案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执行商品住宅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凡与商品住宅配套建设相关的各项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中,不得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目前开展的二季度联合检查中,该局执法人员发现2家楼盘明码标价公示牌被遮挡、3家公示信息不全、2家公示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等现象,责令开发企业立即整改。(安徽省巢湖市市场监管局 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