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邓琦)据报道,武汉、成都、长沙、合肥、南昌等5省会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在武汉召开联席会,就自由职业者和在校大学生自愿缴存使用公积金等议题达成合作行动计划。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此次针对大学生出台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尚属首次。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日回复新京报称,目前,在校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业务,已在其单位下属省直分中心、高校分中心和东湖分中心进行试点,预计今年5月可全面铺开。
该中心介绍,为了助推“百万大学生留汉就业创业计划”实施,帮助留汉就业创业大学生“住有所居” 问题,武汉市出台了支持在校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政策措施。
主要内容包括:鼓励在汉高校有收入来源大学生,特别是研究生、博士生,读书期间可以自愿方式缴存住房公积金;大学生留汉(回汉)就业后暂时没有能力购房的,租住基本住房(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35平方米)时,可以按规定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支付房租。待其购买刚性自住住房时,租房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影响可贷额度计算,以增强住房公积金对就业大学生的住房保障能力;大学生留汉就业后,购买刚性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可以通过办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扣划(按年扣划),使用父母的住房公积金共同参与还款。
其表示,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主要鼓励有收入来源的在汉高校大学生缴存住房公积金,如硕士生、博士生和有创业收入的大学生等。原则上,我们支持在校大学生毕业留汉就业创业后申请公积金个人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