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起,我市公积金各项业务全面实行网上申请办理。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可以通过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足不出户就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凡可以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办结的项目,无特殊情况,实体服务窗口不再受理;
通过网上办事大厅可以办结的公积金提取项目有: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市区内购房);
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市区内购房);
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住房公积金(市内公积金贷款);
退休提取公积金(销户);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在市外就业(工作调到市外)的公积金提取(销户);
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公积金提取(销户);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两年未就业公积金提取(销户)。
需要在网上进行预审核的项目有:
亳州市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提取公积金;
亳州市外购买二手住房提取公积金;
偿还商业住房贷款本息公积金提取;
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大修自住住房公积金提取;
租赁住房公积金提取;
发生危重疾病的公积金提取;
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由法定继承人申请代领、销户)。
这些项目预审核后,可以免排队在窗口进行办理。
网上办理流程
市民可以先登录亳州市网上办事大厅市直厅,根据相关提示进行实名注册后,按照办事服务导航提示选择点击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根据自己的提取原因进行在线申办。
如果市民在线申请时只能读取出身份证号,读取不到个人公积金的其他信息,说明该身份信息尚未在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备案或存在两个以上的公积金账户,市民需要先到管理中心完善个人信息或合并个人账户。
申请提取的公积金将打入本人社保卡,在使用前市民需要到相应银行激活自己的社保卡金融功能,如果存在社保卡丢失、补办等原因暂时无法使用,市民可填写其他银行卡提取,但所填的卡号信息应与申请人为同一人,否则会因为身份证号不一致导致无法提取。
不会电脑操作可选代办点申办
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社区、乡镇或行政村都设有网上办事大厅代办点,不熟悉电脑操作的市民可以就近选择代办点进行审核办理。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受理日为每月6-25日(工作日),如果市民对于办结事项有疑问可致电5117190 /5571119咨询。
本期责编:雷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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