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两会闭幕,全国人大常设机关日常如何“开会”?
中新社北京3月11日电 (记者 邢翀 梁晓辉)2021年全国人代会11日闭幕,但作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又一年的日常工作,刚刚开启。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闭幕会。 中新社记者 杜洋 摄从宪法中看,全国人大常委会被赋予22项基本职权,总体包括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四个方面。这些职权的有效行使,则需通过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实现。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时,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循此,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实际中,形成了“双月”下旬开会的工作惯例,通常一年举行6次会议。
不过,因工作需要,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临时加开常委会会议逐渐发展为一种“常态”。
比如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开了3次会议,及时处理涉疫、涉港立法等迫切且紧要的议题。本届以来,临时加开的常委会会议次数达6次之多。议程多、质量高、更紧凑成为“加开”会议的观感。
但从程序上看,临时加开与如期召开常委会会议一样,都需要经过严格的法定环节。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并由委员长会议拟订常委会会议议程草案,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决定;会议举行7日以前,应当将开会日期、建议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通知常委会组成人员,临时召集的会议可以临时通知。
而参加常委会会议的人员,除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部门列席人员外,还会邀请“有关”全国人大代表列席会议,成为常委会会议“全过程民主”的体现。
比如去年6月常委会会议审议香港国安法草案时,10名港区人大代表就列席会议并提出意见。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列席代表多达175人次。
列席之外,这些人大代表通常还会再参加一场可以与委员长“面对面”交流的特殊座谈会,就人大相关工作畅所欲言、提出建议。这显示出,在全国人代会闭幕之时,全国人大代表仍可将民众声音即时带到国家议事厅。
而国家议事厅的声音,目前也能够更好传到民众当中。十三届全国人大以来,常委会进行了一系列信息公开的创新性、机制性做法。
比如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工作机构——法工委设立发言人机制,通过在常委会会议前以召开记者会的方式,提前就外界关心的立法问题答问,主动释放信息。在常委会会议闭会期间,法工委发言人亦常就立法热点问题发声,成为外界了解中国立法的一扇窗口。
这扇窗口,让民众更好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如何开会、如何议事、如何立法。人们了解更多的背后,正是中国民主政治可感的进步。(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