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观察)“无人照护”“抢夺藏匿” 代表委员建言如何“看”孩子
中新社北京3月8日电 (记者 张素)孩子,向来是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履职建言时最为关注的群体之一。今年,多位代表委员围绕孩子所提的建议都与一个“看”字相关。
汉语中的“看”是个多音字,读作一声时有守护、照料之意。
育儿难,近年来见诸报端。目前中国是母亲育儿多。针对“丧偶式育儿”现象,全国人大代表、华南师范大学教授林勇提出关于夫妻合休产假的建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答复中明确“先争取实现”。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部副主任金李提出,完善男性陪产假,将陪产假制度纳入国家立法文件。全国人大代表、中国飞鹤董事长冷友斌进一步建议在孩子0岁至3岁期间设定夫妻双方的带薪育儿假期。
上述建议的目的在于,一是提高男性共同抚养责任,二是减轻社会对女性就业的歧视。但有评论质疑单靠产假变革能否促使男性参与育儿。
为给家庭育儿提供社会支持,冷友斌的建议中还包括以社区和村集体为单位建设儿童早期发展服务中心,鼓励支持社会力量为生育家庭提供可负担的儿童早期教育服务。全国政协委员、湖北首义律师事务所主任谢文敏建议鼓励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托幼服务,以及“实施弹性工时、居家办公等灵活措施”。
当“看”字读作四声时,有看望、看见之意。
一个名为“紫丝带妈妈”的群体正逐渐被更多人所看见。有的取得探视权却无法探视孩子,有的取得抚养权,孩子却被另一方带走甚至藏匿,这些看不到孩子的母亲自称为“紫丝带妈妈”。
有法律学者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700多份涉及抚养权、探视权争夺的判决裁定作出分析,约有11%出现过父母某一方藏匿孩子的情况,其中大部分由父亲一方实施。鉴于有些判决裁定因保护隐私而未公开,或者法院未将情况记录在内,婚姻家事纠纷中的未成年人子女探视困局更甚。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仪因办案而深有感触。她说,未成年人在父母这种极端行为的控制影响下成长,创伤难以衡量。她同时指出,尽管法律对于一方抢夺、藏匿子女的行为持明确反对态度,并有原则性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未有配套的法律措施及明确的法律后果。
多位代表委员均建议尽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全国人大代表、作家蒋胜男呼吁发布司法解释,对抢夺、藏匿子女的违法行为予以明确。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石化胜利油田采油工首席技师吴娟建议将“抢夺、藏匿孩子”规定为法定离婚和损害赔偿事由,将抢孩子一方行为纳入“家庭暴力”范围。她提到法院可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
今年1月,家庭教育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陈海仪建议抓住契机,将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等阻拦抚养、探视行为列入家庭教育不当行为中,并对干预措施予以立法规范。她还结合民法典新规称,民政部门应对申请协议离婚的夫妻给出提示告知,将他们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方式等作为冷静期内重点考量和调解的内容。
“看”孩子方面,更极端者还有因“没看住”导致孩子走失或被拐。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建议,将防范被拐等青少年安全防范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常态化教学。
需指出的是,无论看护还是看望,最重要的是从小家庭到全社会都能把孩子真正放在心上。因为看着孩子就是看着未来,有了希望。(完)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