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武汉3月4日电 (武一力)记者4日从湖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加大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力度,湖北省妇联、省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等17个单位组建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暨“平安家庭”建设组。
围绕“平安家庭”建设目标,17个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其中,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省检察院先后联合省妇联制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共同建立沟通协调、信访互动等机制;省政法委、省妇联、省法院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湖北省公安厅、省妇联印发《湖北省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推动反家暴创新制度落实;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妇联联合建立促进女性平等就业企业约谈制度,切实纠正就业性别歧视。
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湖北省法院出台人身安全保护令程序规定(试行),已先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187份。
据介绍,人身安全保护令是指人民法院针对家庭暴力案件当事人作出的采取人身安全保护强制措施的民事裁定。对于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家庭暴力侵害行为,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训诫,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十五日以下拘留。
本次发布会还公布了23起湖北省“平安家庭”建设暨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案例分为三类:妇女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家庭暴力正当防卫等问题;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涉及儿童人身权利,儿童监护权、抚养权和继承权等;文明家风典型案例,涉及同居关系纠纷、老年人赡养纠纷、继承权纠纷等。(完)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