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18日电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张天喜、陈光祥提起公诉。
内蒙古检察机关依法对张天喜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张天喜(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向乌兰察布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天喜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乌兰察布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天喜利用担任满洲里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市长、常务副市长,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区委副书记、代理区长、区长,呼伦贝尔市政府秘书长,呼伦贝尔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广东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光祥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广东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党组成员陈光祥(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惠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光祥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惠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光祥在担任廉江市委副书记、市长、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编辑:于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