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2月2日电 (记者 赵强)由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蚌埠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洪斌涉嫌犯受贿罪案2日在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至2017年,被告人洪斌利用担任蚌埠市淮上区区长、区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贷款担保、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7.38万元。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洪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现金、购物卡、物品等,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洪斌认罪认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洪斌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本案将择期宣判。(完) 【编辑:张燕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