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前都能领到被拖欠的工资
云南玉龙:协助468位农民工与用工单位达成清偿协议
本报讯(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龙佳瑶)“拖欠的工资已到账,我们赶在封村前回家过年的愿望实现了!”近日,已赶回湖北老家的农民工韩某收到被拖欠的2.15万元工资款后,立即拨通云南省玉龙县检察院检察长吴洪友的电话。
“这段时间,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高发期,要把协助解决拖欠农民工讨薪问题作为年终岁尾的首要任务。”1月4日,吴洪友在第三检察部业务会上强调,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帮助计划回家过年的农民工尽快领到工资,早日出发,从而错开春运高峰,为疫情防控大局分忧解难。
第三检察部迅速行动,积极走访摸排。1月11日,发现了韩某等468位农民工被某项目部拖欠985万元工资的线索。吴洪友及时向丽江市检察院汇报。丽江市检察院迅速派员加入办案团队,上下联动,深入调查取证。
办案中,项目部负责人向检察官解释,因为项目工期长、工程量大,资金周转暂时出现了问题,且该企业对农民工工资发放审批流程正规、严格,走程序也需要一些时间,故而拖欠了工资。
“村委会主任已经打过很多次电话催了,说1月15日要封村,再拿不到工资,就回不去了。”希望能赶在封村前拿到工资回家过年的韩某心情焦急,而像他一样需赶在15日前回家的共有37人。
“拖欠的工资必须解决,还要在1月15日前解决。”在证实欠薪事实后,办案团队与项目部召开座谈会。检察官结合实际案例,既用“关心农民工弱势群体”这个感情点以情动人,又从“抗击疫情人人有责”的高度释法说理。最终,项目部负责人答应在春节前清偿985万元农民工工资。
为实现案结事了人和,1月14日,玉龙县检察院组织了一场由项目部相关人员、农民工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双方对清偿方案达成一致意见:韩某等37人先回家,他们的工资于1月15日18点30分前打到个人账户;其余431人的工资于春节前分批次陆续清偿。
刘呈军 龙佳瑶 【编辑:张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