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合肥1月20日电 (记者 张强)记者20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0年安徽省共梳理出排污单位超14万家,全部完成发证、登记或特殊情形标记。
截至2020年底,安徽省共核发排污许可证11960张,对10万多家排污单位进行排污登记,对852家暂不具备发证条件的排污单位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其他逾3.5万家不需要或者暂不需要发证登记的排污单位进行分类处置,圆满实现“十三五”期间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的目标。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项磊介绍,2020年安徽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下称“二污普”)清查出的排污单位清单为基础,再组织各地对2018年以来新投运的排污单位进行摸排。
同时,进一步扩大排查范围,结合工商、税务、电力等部门协助提供的信息,最大限度地查遗补漏。最终共梳理出固定污染源清单140607家,其中“二污普”清单125102家,新增清单15505家,新增占比达到11.03%。
其中,对纳入固定污染源发证和登记清单内的排污单位,按照无整改情形类、禁止核发类、停产类和整改发证类等几种情形分类处置。截至2020年8月底,安徽省全面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任务,比生态环境部要求的时间节点整整提前一个月。
项磊说,下一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将持续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强化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积极探索排污许可与其他环境管理制度的衔接融合机制,切实发挥排污许可作为固定污染源监管的核心管理制度。
同时,持续加大环评监管力度,落实三年监管行动计划,常态化开展环评文件质量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管理,优化提升审批服务环境,继续开展重大项目环评调度,做好小微企业指导帮扶,持续提高审批效能,助力经济发展。(完) 【编辑:田博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