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 梁晓辉)行政处罚法修订草案20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三审。草案三审稿明确,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责期限延长至五年。
相较此前,草案三审稿进一步完善了行政处罚程序,健全行政处罚执行制度,要求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依法公开;扩大听证范围,明确将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纳入听证范围;增加规定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
同时,草案完善行政处罚适用规则,增加对行政处罚进行社会监督的规定: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另有规定的除外;违法行为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追责期限延长至五年;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接受社会监督。
草案还细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强化教育功能;完善乡镇街道实施行政处罚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权下放等。(完) 【编辑:苑菁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