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推动海南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中新社北京1月15日电 (记者 张素)中国扩大对外开放,须有公正高效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司法部门主要做法有三项,分别是建立国际商事法庭、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和“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资料图:航拍海口国兴大道CBD。中新社记者 骆云飞 摄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支持对外开放前沿地区加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包括支持边境地区、重要节点城市、核心区域探索区域性的双边、多边争端解决合作机制,建立联合纠纷解决平台。15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要推动海南建设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
“引入知名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商事调解组织,建立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她介绍这份司法意见提出举措有,支持境外国际仲裁机构在海南自由贸易港设立业务机构开展仲裁业务;支持在自由贸易港区域内注册的企业之间约定在特定地点、按照特定仲裁规则、由特定人员对相关争议进行仲裁;探索选任港澳台居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引入外籍和港澳台调解员参与纠纷化解等。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自2020年6月发布以来成效初显。比如,离岛免税“新政”成效明显,日均销售额同比增长两倍多,2020年销售额实现翻番超过320亿元人民币;又如,洋浦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去年集装箱突破100万标箱,同比增长44%;再如,2020年6月1日至年底,海南省新设市场主体19万多户,新设企业同比增长近两倍、增速全国第一。
面向现实新需求,共计30条的司法意见涵盖完善自由贸易港法治建设体系、推动构建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参与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等方面。
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王淑梅介绍,司法意见还就加强旅游法庭建设,建立涉外旅游纠纷集中快审机制;建设适应旅游新业态新模式的“一站式”多元化解纷机制,促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妥善审理涉国际邮轮游艇纠纷案件,支持三亚建设国际邮轮母港等作出规定。(完)
【编辑:孙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