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贵阳1月3日电(记者汪军)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一审公开宣判贵阳市政协原副主席、九三学社贵阳市委原主委田茂书受贿一案,对被告人田茂书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田茂书在担任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贵阳市体育局局长、贵阳市政协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接和实施工程项目、土地出让、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共计人民币136万余元。
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田茂书的上述行为依法构成受贿罪,且数额巨大。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且退缴全部赃款赃物,依法可从轻处罚,法庭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被告人田茂书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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