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兰州12月28日电(记者梁军)记者从甘肃兰州市自然资源局获悉,兰州市近期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追缴制度》,对土地出让价款追缴程序进行了优化和更新,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将被纳入失信系统。
兰州市自然资源局介绍,2020年以前,对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等违反《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关约定的行为,均以民事诉讼形式起诉至相关法院进行追缴,对经各级法院判决后仍拒不缴纳的,兰州市自然资源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由于诉讼程序复杂,追缴时限长,易造成人力物力的消耗浪费;很多建设项目由于出让金的拖欠,影响了不动产权证的办理,使业主权益受到侵害。
新出台的制度明确,对违反合同约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将通过“提醒告知—首次催告—当面约谈—行政决定—再次催告—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纳入失信人名单”的方式予以柔性追缴,减少了漫长的诉讼审判程序,简化了追缴流程。对收到行政决定后在法定期限内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兰州市自然资源局将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兰州市有关规定,欠缴单位将被纳入自然资源系统失信人名单,在全市自然资源系统内部停办欠缴单位的工程审批、项目规划验收和不动产登记等手续;有关部门将禁止其参与全市范围内的土地竞买活动,停办项目施工许可、房屋预售许可等相关手续。 【编辑:朱延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