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2月24日电(苏礼昊)记者24日于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杭州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下称《规定》)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规定》于今年10月经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11月经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批准,该《规定》也系浙江省首部为辅警制定的法律规定。
此次《规定》的适用对象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定》明确,警务辅助人员是由公安机关依照本规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和日常运转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规定》还从职责权限、招聘管理、权益保障等方面作出相关规定。如在职责权限方面,《规定》指出,警务辅助人员分为勤务辅警和文职辅警,勤务辅警主要从事公安机关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并应在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从事警务辅助工作,不得单独执法或者以个人名义执法,文职辅警主要从事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的相关辅助工作。此外,《规定》还明确了警务辅助人员不得参与的警务工作,确保辅警用警的法治化、规范化。
为保障警务辅助人员权益,提升警务辅助人员职业荣誉感、认同感,《规定》要求,市和区、县(市)公安机关应会同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建立符合警务辅助人员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薪酬制度,警务辅助人员履行职责有显著成绩或者特殊贡献的,还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此外,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其履行职责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担。
据悉,除《规定》外,杭州部分县(市、区)公安机关还推出相应激励保障措施。如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区公安分局探索实行“年薪制”管理,突破警务辅助人员薪资瓶颈。拱墅区公安分局针对年轻困难辅警,推出集体公寓,为其安心工作解决后顾之忧。杭州市公安局也对因工负伤辅警需紧急救治的辅警,开通了医疗“绿色通道”,全力予以救治。(完) 【编辑:郭梦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