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12月24日电 (陈杭)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草案)》(下称草案)。草案提出,建立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事项。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李富莹介绍,草案共5章33条,分为总则、保护措施、传承和利用、法律责任、附则。
维护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真实性、完整性
草案提出,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对象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分布于钟楼、鼓楼到永定门城楼的传统城市轴线以及紧邻其左右两侧、富有层次和秩序性的一系列建筑群、历史道路、桥梁及其遗址。
二是承载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价值的遗产环境构成要素。
三是在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的非物质文化遗产。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以其突出普遍价值为基础,坚持统一规划、统筹管理、整体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维护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
建立议事协调工作机制
草案对标国际公约关于世界文化遗产的保护要求,提升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层次和水平。
为了加强对文化遗产的整体保护,北京市拟建立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议事协调工作机制,统筹、协调文化遗产保护利用的重大事项。
草案提出,北京市政府确定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具体统筹遗产的日常保护、监测、研究、展示等工作。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对象的管理、使用单位应当依法履行保护责任,与政府有关部门和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共同做好保护工作。
建立完善遗产保护公众参与机制
草案提出,遗产保护对象管理、使用单位应当积极开展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价值发掘、阐释和传播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区域内的居民对遗产保护情况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机构要建立与保护区域内居民的日常沟通机制,听取对遗产保护与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草案还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开展研究、举办活动、宣传政策、捐助资金、提供场所、提供服务等方式,参与北京中轴线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办公室主任刘玉芳表示,目前,中轴线的立法、申遗文本的编撰和专项保护规划的制定工作正在同步推进,由于申遗文本和保护规划都尚在研究修改阶段,中轴线的构成要素有可能还会根据申遗工作的需要进行进一步的调整。
刘玉芳建议,可以考虑在法规出台前,同步关注申遗文本和专项保护规划的修改情况,进一步完善关于保护对象的相关内容。(完) 【编辑:刘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