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22日电 (黄钰钦 梁晓辉)全国人大组织法修正草案、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22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二次审议,草案拟扩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事项。
现行全国人大议事规则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等作了规定。针对有的常委会委员和地方建议进一步扩大会议公开事项,增进人民群众对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职权过程的了解,全国人大议事规则修正草案二审稿增加规定,大会秘书处可以组织代表和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接受新闻媒体采访;代表团可以组织本代表团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大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进行公开转播。
此外,草案还进一步调整有关提前或者推迟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日期的规定。草案一审稿中规定,“提前或者推迟召开的会议的日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委员长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有的常委委员、部门和地方提出,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原则上应当由常委会决定。对此,草案二审稿修改规定,提前或者推迟召开会议的日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能在当次会议上决定的,可以另行决定,或者授权委员长会议决定并予以公布。(完)
【编辑:黄钰涵】